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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第3/3页)
,现代化早就解决了脏乱差,洗碗也就是收拾收拾骨头和食物残渣,然后把碗丢进轰鸣的洗碗机。 他最大的感受是孤独。 他很少打越洋电话,只是定期报平安。课业很忙,孙爸和他都还为着何田莲的去世而心伤。相对无言,翻来覆去总是只有那么几句。 我很好。 功课很忙但是能坚持。 打工很累但是能坚持。 注意身体。 吃好点。 穿暖和点,要跟着季节加减衣服。 同来读书的土豪们邀他去参加party,他没有兴趣。穷人在解决温饱之前,是没资格休息的。 生活似乎一成不变,除了读书,就是打工。忙忙碌碌,波澜不惊。 所以他擦桌子的时候,想到下午那封邮件,心里有点异样的触动。 找德国留学生,帮忙买一本德国的原版书。而动机,不过是单纯的喜爱。 对一件事,一件物品,单纯而无条件的喜爱,究竟是出自什么样的内心诉求? 孙协安从小到大,总觉得他身边的一切都明确而充满目的,为了能找到一份好工作,所以努力读书,读完本科读硕士,读完硕士出国进修,为了能让自己的生活质量高一些,所以努力打工,为了能拿到好的实习机会,所以努力写essay,为了能怎样怎样,所以怎样怎样,已经是一条铁一样的人生哲学。 单纯因为喜爱某件物品,不计成本的付出,单纯因为喜欢某个人,不计原则的投入,在他曾经的生活理念中,都是失去目标的无意义行为。 从目的出发去做事,才是他脚踏实地的选择。 任性,本就是土豪的选择,踏实,才是*丝奋斗的基调。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位朋友对于这本书的追求,让他有种莫名的触动。 然后这个梦戛然而止。 ☆、第一笔债 孙协安醒在宿醉过后的生不如死里。 喉咙里面像吞过炭,又干又辣,胃气一股一股泛上来,带着令自己作呕的食物气息。头痛欲裂,就像前一晚被几个彪形大汉狠揍了一顿。 方言睡得四仰八叉,裸着身子,一条腿压在他胸膛上。 孙协安翻身坐起,给了自己五秒钟适应一下时间和地点。刚工作不久,有段时间出差很多,天南地北满地飞,他每次醒在各个不同的酒店里,睡醒的时候,总要在酒店的房间里反应一会儿现在是在哪里,什么时间,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和徐静贞同居为止,他醒来时分,如果模模糊糊摸到身边真真切切的她,就知道,现在是在家,她就是帮他守着家的那个人。 一场让他不想再重温的宿醉,清清楚楚告诉自己,现在,徐静贞是真的搬出去了,他曾经模糊有着家的温暖的那个地方,确实出走了一个最为重要的角色。 他揉着头,跌跌撞撞走到书架面前,眯着眼睛,抬头寻找。 那本德文版的《魔山》还静静躺在书架上,原来,徐静贞忘记带走了。 书用嫩黄色小花的包装纸包着书皮,年代已久,嫩黄不再,只有一层日月荏苒之后焦而干的黄。 他拿下那本书,上面贴着一个苹果形的不干胶标签,因为年代久远,不干胶已经失去服帖,倔强地翘着,上面用签字笔留下几个汉字“第一笔债”。 孙协安看着那本书,眼中微微泛起酸而热的感觉,然而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坚强习惯不许他的眼泪落下。 “这什么?”方言揉着眼睛从他背后一把抢走了书。 孙协安怒吼:“给我滚去把衣服穿上,哪有内裤都不穿满屋子乱晃的客人。” 方言不以为意:“法文?德文?就你这种海归的高材生才能看懂。”一把扔回。 孙协安眼疾手快伸手接住,放回书架。 方言这么一闹,倒把孙协安那点伤春悲秋的情绪冲淡了。生活的残酷之处就在于,无论你受伤失恋,地震洪水,轻伤不下火线,只要一息尚存,就只能乖乖地收拾东西出门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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