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你(甜文)_第34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4节 (第1/3页)

    结果方焱一开始就开门见山,公然表示自己其实有一个男朋友,来相亲只是为了应付家里人的催婚。从林隽的角度看不清谢芷默当时的表情,只见她低头慢条斯理地喝酒,喝茶一般的细致,竟没有多大反应。

    方焱是个珠宝设计师,左手无名指戴着一枚黑色戒指,小指上还纹了一枚。戴着的那个是他自己设计的,他说这是他的婚戒,另一枚在他男朋友手上。

    谢芷默嗤笑:“你还说要跟我形婚呢,那我们的婚戒戴在哪里?”

    方焱啧了一声:“我那不是随口一说吗?我能真去祸害女同胞吗?”谴责她不上道的同时还不忘搔首弄姿,一张俊脸怎么看怎么娘炮。

    谢芷默笑着喝酒,用眼神指了指他手指上的纹身:“那这一枚呢?”

    方焱收起笑脸,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这个叫,过去。”

    谢芷默神情静静的没反应,方焱眉峰一挑:“你没有过去吗?”

    怎么会没有。

    别人也许不清楚,但是林隽知道,她的那个“过去”。那个听起来一点都不像是她这样素淡到古板的人会经历的那种“过去”。

    她有时候兴致好,会跟他聊关于那个人的许多事,都是学生时代的琐事,或欢喜或哀伤。可是无论讲的是什么样的事,只要提起那个人,她的眼睛里总是格外有神采,仿佛她的整个世界都因为这个名字而鲜亮了起来——聂子臣。

    在说完故事的时候,她会稍加掩饰,自嘲一般地说:“年轻时候多好啊,芝麻绿豆大的一点事,都能伤心得肝肠寸断。可就是年轻时的这么一点小事,那时的哀愁,就这么记了一辈子。”

    她说起这个人的时候,语气总是像个诗人,或者文学家。

    林隽还是对她嗤之以鼻,一如对那些在她的世界里打马而过的众多相亲男一般,不吝惜自己的揶揄,开玩笑说原来她喜欢的类型是痞子混混。

    可她倒是认真,据理力争:“不是混混,是无业游民。你看,人家只是二十岁出头的时候是无业游民,可我直到二十七岁还是无业游民。说起来他还比我强些。”

    她被亲戚长辈嫌弃久了,总把自己“自由摄影师”这个职业等同于“无业游民”来自嘲。

    林隽总能精准地挑出一句话里的错漏:“你怎么知道他二十七岁的时候不是无业游民?”

    谢芷默当然沉默。

    可是有时候,她的沉默无比雄辩,坚定得让人连一句反驳的话都没有机会说。

    他知道,这个人跟那些流水一般路过她生命的相亲男们,是不一样的。

    他总觉得,她过尽千帆,只有自己一直陪在她身边,自己就是最特殊的那一个。只有面对这个只存在在她口中的人物,他总是折戟沉沙,明白驻扎在她身边,其实远远比不过驻扎在她心里的人。

    但他总是很有耐心。有一种,在面对一件纷繁复杂的罪案时,沉着冷静地等着真相浮出水面的那种耐心。他相信时间可以塑造一切,也可以消磨一切。

    所以他不露声色,在她再一次相亲失败,跟他哭笑不得地说她mama让她见的相亲男居然是个gay的时候,他能风轻云淡地给她补上一刀:“你选男人的眼光真是很有问题。上次那个骨科医生,白衣天使,多出淤泥而不染的职业,最后还不是把你甩了?”

    结果她还是不厌其烦地为别人辩解,仿佛所有的错都是她自己的:“那是因为我做旅行摄影,还混迹时尚圈,他mama觉得我不安于室。”

    “不安于室。”林隽呵的一声笑,“他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不知道你是个摄影师么?追你的时候觉得你文艺、特别,被迷得三迷五道的,要谈婚论嫁了就说你不安于室,当初哪去了?”

    谢芷默还是那一脸分不清敌我是非的温吞,举手投降:“林隽,你是律师,我说不过你……”

    林隽气得想笑:“你知道我最讨厌律师这个职业什么吗?就是我不论跟人吵架还是讲道理,对方一说出你这句话,我就无言以对。”

    不仅是这样。

    他有从别人粉饰得光鲜美好的话语里挑出刺来的本能,能够一针见血地看见别人的虚伪面具下隐藏的自私、怯懦、妒忌。也许是职业使然,他惯于看见人的罪念。

    可是谢芷默不一样。

    她像一杯温吞的白开水,无论别人给她施加什么,她都习惯性地接纳。她不为自己争辩,有一种近乎无为而治的淡泊,仿佛她的心里从来没有任何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