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夫人之农家贵妻_第3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7节 (第1/3页)

    “易之云同样不会!”柳桥喝道,握着拳头强压着心中即将失控的情绪,“还有,易之云和那张阿宝起冲突是在两日前,而我们捐出那笔银子的时候是在一个多月前?如果田三说易之云买凶杀人,难道易之云有预知未来的能力,知道自己会和张阿宝打架而且打输了,还能预计的到张阿宝当天晚上回去喝花酒好让田三给逮个正着杀了?”

    “田三说他一直等着机会,那日好不容易才找到机会下手。”陈捕头道,“阿桥,这个疑点可以解释的通的,田三说云小子之前就和张阿宝有过节,早就处心积虑要买凶杀了他。”

    “就算真的买凶,这城里什么地痞流氓没有,非得买他一个义庄的看守?而且还是用五百两?!”柳桥分辨道,“还有陈捕头,现在所有的一切都还是田三自己空口白话,难道大老爷就要凭着一个杀人犯一个连捐给死人的钱都贪墨了的小人的话而定我夫君的罪?!”

    陈捕头道:“这不还没有定罪吗?”

    “人都关进牢里了,这跟定了罪有什么不一样?”柳桥言辞厉色。

    陈捕头见状神色有些不虞。

    “阿桥!”林家声也不满了,“怎么跟陈捕头说话的?!”

    柳桥吸了一口气冷静下来,“对不起陈捕头,是我一时失控,请陈捕头莫要见怪。”

    陈捕头摆摆手,算是没事。

    “陈捕头,我夫君是无辜的,还请陈捕头查清事情真相!”柳桥鞠了一躬,“求陈捕头了!”

    “你放心,查案子是我的本分。”陈捕头道,“我一定会查清楚的!你也不要太担心,只要是没做过的,大老爷不会冤枉人的!”

    “谢陈捕头。”柳桥只能冷静,“我想见见夫君,陈捕头能不能行个方便?”

    陈捕头考虑半晌,“好,我带你去见他。”

    “谢谢陈捕头。”

    ……

    衙门的牢房位于衙门的北面,不大不小,没有想象中的脏乱但是也不好。

    柳桥见到易之云的时候他正坐在铺着杂草的地上,身上也没带枷锁和穿囚衣,除了脸色有些灰白难看之外,整个人还是齐整的,身上的衣袄完好,没见被刑讯逼供的迹象。

    “易之云……”

    易之云猛然抬起头,在看到了柳桥的那一刻瞪大了眼睛,然后倏地站起冲上前握着牢房的木桩子,“你怎么来了?谁让你来的?!娘呢?娘现在怎么了?!”

    柳桥看着他,眼眶忽然涌上了一股热流,不过却被她咬着牙压了回去,吸了一口浑浊的空气,正色道:“娘很好,她还不知道这件事。”

    易之云紧张的神色松弛了一下。

    “易之云……”柳桥看着他,“你怎么自己认了?那五百两明明是我捐出去的,易之云,这个祸端是我做下的,你……”

    “跟你没关系!”易之云打断了她的话,神色有些狰狞,眼瞳里也泛起了强烈的恨意,“和你没关系!”

    “易之云……”

    “都是冲着我来的!”易之云一字一字地咬着牙道,“他还是不肯放过我!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局,就是为了让我从这个世上消失!从一开始就是冲着我来的!”

    柳桥诧异,“你这是什么意思?”不是那田三胡乱拉人陪葬,而是有人故意设局?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局?从那对母子出现就是?“是谁?”

    “呵……”易之云没有给柳桥回答,静静地看着柳桥半晌,“帮我照顾娘,我死了之后,你帮我照顾……”

    “易之云!”柳桥厉声打断了他的话,“如今还不到这个地步!就算真的有心存心害你,可如今也不过是田三的空口白话,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你买凶杀人!大老爷到现在都没定你的罪就是最好的证明!易之云,你不要……”

    “没用的!阿桥,他存心陷害我,我不死,他不会善罢甘休!阿桥,做什么都没用的!”易之云道,即是恨也是绝望。

    柳桥暴走,“都没有试过你怎么就知道没用?!就算真的有人存心害你,难道我们就只能坐着等害?!那人是谁?你告诉我,我来处理!”

    “我们斗不过他!”易之云也怒喝道,“阿桥,斗不过的!”却始终不肯说那人是谁。

    “我不信!”柳桥怒喝道,“光脚不怕穿鞋的,你不告诉我那人是谁没关系,但他用如此手段陷害你也就是仍有顾忌,只要他有顾忌我们就有一线生机!易之云,我告诉你,我不管你现在脑子里想着什么,但最好都给我打住!我柳桥不是什么好人,坏事也做过一些,但是从来没有害死过人!如今那死了的张阿宝已经算是我间接害死了,你再死了你是想要我后半辈子都不好过?!”

    易之云脸色轻颤,“跟你没关系……”

    “如果不是我当日捐了那五百两,田三怎么会有这个借口陷害你?”柳桥道,而且,她也不信真的有人这般害他们,就算是害,对方难道能够猜到她不会收下那五百两?“易之云,你在这里给我好好呆着,不要给我做傻事,更不要再乱说话!给我好好呆着,我一定会救你出去!”

    “柳氏阿桥——”

    “叫祖宗也没得商量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