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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1/6页)
书香门第【离肆】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从末世到古代 作者:大假发 文案: 黎真是一个在末世摸爬滚打了几年的小人物,偶然得了个宝珠,到了一个从未听说过的朝代…… ps:本文的种田内容不多,主角不靠种田发家致富,他靠抓鬼赚钱。 极品们领便当的速度奇快无比 警告:金手指粗壮有力,特别特别特别粗的金手指,叫金大腿,金身都可以 不走修真路线 感情线不是很多,主走剧情,主攻文 晋江金牌编辑推荐: 末世丧尸横行,处处充满危机,身在其中摸爬滚打多年的小人物黎真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种高危的世界里撞见城内两大高手决斗。在两人势如水火之时,主角也被殃及卷入黑洞。再次醒来后,他发现自己竟穿到古代,不但重伤在身,还附送两个拖油瓶包子。幸好穿越之际顺道捡了别人粗壮的金手指,否则这现实也太悲惨了点儿……本文开篇用一场狗血的决斗情节将故事展开,吸引住读者视线,随着主角带金手指穿越后,现实的状况带给人强烈的戏剧落差感。作者文笔娴熟,行文流畅,将主角幽默中带精明的特质塑造的准确到位。纵观全文,古代励志奋斗的基础上又兼备灵异元素,使全文情节上更加丰富可看。 ================== ☆、楔子 “火狼王,你没有想到吧,你现在这幅样子正是你最爱的女人给弄出来的。”邱振看着眼前那个一身是血的身影,忍不住狂笑起来。 火狼王的眼珠已是一片通红,作为异能已经达到八级巅峰的超级高手,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人是他的对手,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对他造成危害,可是他竟然会栽在这样一个卑鄙的小人物手里。“我死之前就想问一件事,梦雨为什么会替你办事” “呵呵,你就是不问,我也要告诉你,梦雨她最恨的人就是你,当年你见死不救,眼睁睁的看着她的父母被丧尸群活活吞吃干净,那时候的梦雨还是个小丫头,你自然没有认出来。不过她倒是把你的样子记得很清楚。”邱振说着,低下头,用脚碾着火狼王的脸,一边碾一边冷笑,“而我,末世前是你最好的兄弟,你得到的那本功法却一直瞒着我,末世后,我数次为你身陷险境,你也全当这是理所当然。而你收的那些女人,只是因为她们陪你睡了几觉,你便把功法传授给她们,兄弟们拼命打回来的晶核,也被你拿去给那些什么都不干的女人。你以为你是谁,天下人都要捧着你不成,兄弟们都要卖命替你养女人!”邱振越说越愤怒,脚下一个用力,火狼王半边的脸皮被他生生踩了下来。 躲在不远处的黎真心脏砰砰砰的跳着,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撞见这种事,康城最大的势力内斗。他不敢动一下,火狼王就不说了,绝顶的高手,就算是邱振,在康城也是数一数二的牛人。不管这两人今天谁能活着回去,只要他被发现,就难逃一死。自己的异能也很一般,不管是战斗还是逃跑,压根派不上多少用场。现在只希望这两人赶快解决了对方,离开这里,他也好赶在天黑之前回城,毕竟晚上的丧尸会更活跃。虽说他倒是不太害怕一般的丧尸,但是万一里面有个高阶的,他就惨了。 “快说,那本功法在哪里,还有上个月我们打下来的九级丧尸王的晶核在哪里。你要是不说,这双腿就别要了。”邱振举着砍刀,对着火狼王的双腿比划着。 火狼王啐了他一口,“我说了,我这条命就别想要了。” 此时黎真却听到了另一个声音‘还好那宝珠被我缝在胳膊内侧了,邱振这小子就是搜遍全身也找不到’这声音的主人也是火狼王,不过却是他心中的话。黎真的异能正好是不太受人待见的精神系。偷听个对方的心声,那几乎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可是又有多少人愿意被人听到心声呢。黎真不傻,自然不会暴露出自己的这个能力,他不暴露,可架不住其他的精神能力者犯蠢,没多久,大部分人就知道精神力者可以偷听到人的心声,因此这能力也就被不少人所排斥。 黎真也不想找一堆天天猜忌防备自己的队友,就只能自己出城去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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