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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 (第2/3页)
。” 青年将手中之物呈上。 冯钧扫眼一看,却是一只金镶玉的耳坠,造型十分俏丽,于十多年前京中小娘子之间极为受欢迎。 “此物来源于何处?”冯钧问道。 青年从袖中拿出一本账本来,道:“此物来自京中北城中的一家老银楼,名唤付记。老板姓付,已经营此业三十余年。这便是当年售卖此物的账本与图纸,上有仇府印鉴与手印。” 当年为了此物,两族中人亦到京中查问过,然此物制造精美,是为上佳之品,顾客资料于银楼而言亦是机密,或者是被人嘱咐过,当时付家只道付记并没有此物,恐是别家黑作坊以付记名号仿造。 付记与大多勋贵后院交好,付家老板不认,两族也无可奈何。 且勋贵众多,两族只能从勋贵下人中一一查探,多年来也几乎毫无头绪。 冯钧令人将此物用漆盘装上,送入屏风之内,询问于仇氏,“仇氏可认得此物?” 仇氏看见那多年前丢失的一半耳坠心下更是沁凉,却是不肯认命,回话道:“这耳坠却与我一副耳坠相似。不过那副耳坠此时尚在温府中,放得好好的。这一只也不知是谁的。” 见仇氏否认,那青年冷声道:“温家大夫人也不用否认,这账本上却是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在十多年前,你又去付记重新打过一只,且与先前丢失的那只一模一样。因不用再制图纸,因此匠人便在原来那一份图纸上再此标注了出来!” 冯钧拿过账本,见其中一页折起,便打开来看,果见上面有一图纸,上标明了工匠名字、数量、售卖时间、售卖掌柜名字、价值几何、为何人所买、用何种方式付账。 在数量那一栏,果然能见一旁有小字标注。 见此,冯钧便道:“既是如此,付记可有人来?” 青年回道:“并未前来。便是此账本,亦是某寻他路而得。” 这话跟说是他找人偷的差不多了,然古代不是现代,还讲究一个取证渠道正义。 因仇氏有诰命在身,仇府、温府亦是大户人家,为防他人污蔑,还须请得付记之人为证。 若付记不承认此物是付记账册,也得拿出证据来,方能证明此物无效。 只是此时京中各门即将落下,三司会审也得再待明日。 冯钧便道:“今日先审至此时,明日辰时再升堂断案!着人告知北城付记,明日一早,过堂质证!” 因京中城门关上后不得随意走动,留在京中尚无归处的人就只能住店。 凤、显两族今日来有约莫三百余人,若个个住店,便是住最便宜的通铺,也是不小的一笔。 加之三司会审之处离最近的南城客栈亦不远,眼瞅着如今城门将落,再不离开便只有在衙门里躺地上了。 因此两家族长一商量,便决定今日作罢,先寻客栈留宿,明日一早再来。 唯一不放心的,便只有那几分证据。 因此青年对着一边坐着从头至尾只说了一句话的南宁太子道:“今日日晚,晚生想劳烦世子一件事,不知允否?” “证据保存之事?”那宁太子挑眉道。 青年拱手道:“世子爷聪慧。” 南宁太子对此并无他见,不过也知道证物这等重据,他若要拿回番馆极为不可能,就道:“不若将证物合做一起,让我的人留下几位,一起看守?诸公以为如何?” 夜烧证据这种事,能流传几千年,并不是没有道理。 此事于古代查案中,最为容易发生。 若能有一方来分担其风险,冯钧等人无不同意。 “既然如此,便几家之人都留下三四人值夜,共守物证亦可。”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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