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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第3/4页)
时候就中意你,到现在还是没有任何的改变。” 面对着罗定的深情,沈晨霭不知道要怎么回应,他抱头蹲在地上,苦恼的揪着自己的头发。 罗定到底是心疼沈晨霭的,他见不得沈晨霭苦恼的样子,所以蹲在他身边轻声的对他说道:“你不必这样,如果你现在没办法给我答案,那我也不会强求,只要你能够留在我身边,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正蹲在那里纠结的沈晨霭听过罗定的那些话后,就觉得自己心里面暖暖的,此时他却突然想起了自己原来的同事之中,一位老大姐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她说想知道你选的男人对不对,不是看他肯不肯送你玫瑰钻戒,或者是烛光晚餐,而是要看他在你最最倒霉的时候,是一脚把你踢开去寻找他新的幸福生活,还是弯下腰扶着你两个人一起走过最坎坷的那段路途。 如果哪一位姑娘遇到的是后面的那一种,那么恭喜你,你绝对是找对人了,不要害臊的马上扑过去把他抓牢吧,你绝对会在他的身上找到你一生的幸福。 现在这样的机会就被沈晨霭给遇到了,这个在他最狼狈的时候把他带回家里细心照顾的男人,绝对属于后面那一种。虽然他不是位姑娘,但是他一样想要幸福,于是在感情上面一直都很软蛋的沈晨霭这一次决定要爷们一把。 想到这里他松开抱着脑袋的双手,伸过去耗着罗定的衣领子对着他说道:“你要知道,我可是一贴超级狗皮膏药,你不打开包装用也就罢了,一旦被我贴上了,那可就扯不下来了,我会一直粘着你,到你死都不会松开,一直跟着你到棺材里面。” 罗定闻言哈哈大笑,用力的将沈晨霭抱进自己的怀里,开心的对着他说道:“对你这种狗皮膏药,我可是求之不得,到时候我把自己的棺材修的大一些,够我们两个能一起躺进去的,好不好?” 沈晨霭闻言红着脸,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的他实在是不知道要怎么回答,而罗定也没有强求他的答案,他只是站起身子,将沈晨霭给抗在背上,一路小跑着回到了家里。 当天晚些时候,一直都是睡在东屋的月桂和小山得到了一个消息,说是从今天开始,他们两个有自己的屋子了,西屋那边都已经收拾好了,他们两个今天晚上就可以搬过去住了。 晚上,月桂给睡在炕头的弟弟拍觉,自己则疑惑的盯着关紧的屋门,心想着叔叔作为家里的头狼,这是重新的划定地盘了吗? 然后她又开始掰着指头算起自己现在的地盘,弟弟是一定要在里面的,小叔和陈奶奶都对自己很好,也要把他们划进来,至于叔叔,月桂歪头想了想,那个是头狼,太强大了划不进来,自己还是乖乖的接受领导的好。 ☆、第 28 章 沈晨霭第二天一早起来神清气爽,昨天晚上他们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相互拥抱着安睡了一个晚上。 经过上一次的大爆发,两个人的关系也算是彻底说开了,这样也好,总这么捂着沈晨霭也快要受不了了。现在他觉得自己的心里宽敞多了,以前那种束手束脚的感觉如今已经彻底没有了。 心情大好的沈晨霭经过一番思量,最总还是决定去昨天问过的那家书店应聘,不为别的,他只是想要试一试,看看仅凭着自己的力量,到底能不能在这个世界里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把这个想法与罗定说过之后,他虽然还是有一些不放心,但最终还是同意了,因为沈晨霭与他保证,只要有一点的不适应,他立马就离开,绝对不让自己吃亏。 而且那个小老板也说过了,是因为这段时间他有事情脱不开身,才招一个人过来临时帮几个月忙的,等到忙过了这段时间,说不定人家就不用自己了,到时候他要是还想出去工作,肯定只去他们自己家的店铺。 最后那句话才是最让罗定安心的,沈晨霭原来与他说话的时候,都是你的什么什么,现在说话却是咱们家怎样怎样,这样称呼上的改变让罗定觉得异常的欣喜。 这两个人都是初尝爱情,如同毛头小子一样,都在小心翼翼的守护着这份得来不易的甜蜜,两个人细心的体会着彼此的心意,学着怎么去呵护对方的感情。 这天一早,徐简一打开店门,就看见昨天过来应聘的那位‘富家公子’一脸笑意的站在他家书店的门口,他旁边还跟着一位黑着脸的高壮汉子。 看样子黑着脸的这位就是那位‘富家公子’的家人了,这次一起过来是同意他出来工作了吗? 可是看他这脸色也不太像呀?这二位到底是怎么商量的? 带着满肚子的疑惑,徐简还是十分和气的对着门外站着的二个人询问道:“学生徐简,是这家小店的东家,敢问二位这么早过来可是有什么事情要找在下?” 沈晨霭闻言笑着说道:“小老板,是我呀,昨天下午过来你这里应聘的那一个。我已经与家里的人都商量过了,他允许我到你这里来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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