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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第3/4页)
果然一副喜色,喜欢被人夸,真可爱!沈佩偷偷窃笑。 李湛得意洋洋,心道上辈子这种风雅之事他可努力学了不少,做和尚也要做一个有文化有礼貌有气质有追求的好和尚,一个看起来飘然若仙的和尚跟一个猥琐的和尚相比,自然是像仙人的装起神棍来更有说服力,当然装起神医来也一样。他上辈子的目标原本就是一代神医,就算是装都要装出神仙风采,因而学的东西多且杂,只可惜他离开大庆时才十四岁,很多东西都还来不及学。 李湛上辈子到处奔波逃命,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能谋生手段少得可怜,活得最惨的时候丢掉了很多东西,包括到欧罗巴时丢掉自已和尚的身份,那是一片对宗教十分狂热的土地,但同时却又对外来宗教极为排外。 这里的子民所信仰的神自称是最高的神,也是唯一的神,除了他没有别的神,别的神都是异端,而异端都被拉去当柴烧了! 佛教本就是比较宽容的教,李湛没法理解,但他不想被人当柴火棒,毅然放弃和尚的身份,留长头发,将自已的五官丑化想尽办法生存下去。 无论去到哪个国家李湛都记得自已来自大庆,东方的古国,无论活得怎么辛苦他都没有丢弃刻在骨头里的文化和礼仪,所以对于沈佩的夸奖他没有丝毫的谦虚! ***** “今天我们开始练字吧。”沈佩微笑说,之前他问过以前教过安平王的老师,都说他极为讨厌写字,所以沈佩一直给他上以讲故事为主的历史课,以免他反感不学。虽说后来知道安平王不像外人看到的那般不学无术,但李湛故意涂鸦的笔迹自然不能入他的眼。 “要用你自已的真实笔迹,之前那种小孩子涂鸦的笔迹就不要弄出来献丑了!”为免这有前科的坏学生再糊弄自已,沈佩赶紧补充说。 已经没必要在沈佩面前装什么了,李湛沉下心写字,入笔、行笔、收笔纵是有所不足但却有一种流动的韵律美。 沈佩忍不住惊疑,这不是初学者,转念一想又气愤,这死孩子装蠢扮呆上瘾了是吧!? 然后沈佩拿着安平王刚写出来的字,呆住了,久久不语。 “沈老师…”李湛在他眼前挥挥手。 “无事,我今日有些累了。”沈佩努力维持安之若素的风度。 李湛当然知道为什么,人说字如其人,沈佩这样的人物自然可以从一个人的字里看出很多东西。他心知肚明意味深长地笑了笑,看来自已真正的打算沈佩很快就知道了,唉,到时只好又拉他下水了,不坑你坑谁呢! 沈佩拿着他的字惊疑不定的退下了,急冲冲回府的他连沙锅鱼都忘了。 “将沙锅鱼给沈府送过去吧,顺便今天府里的饭菜多做一份送过去,点心也别忘了,沈佩弟弟喜欢吃桂花糕。”李湛吩咐小东说,最近皇庄里送过来的鱼很多,这些天厨师们一直挑战各种鱼料理。今天晚餐是全鱼宴,里面有一道烤鱼,是按小花的说法做出来的,各种难得的作料也是小花调制的,分外鲜美,就是不知沈家两父子还有没有心思吃了。 李湛望着窗外灿烂的盛夏夕照微微一笑,良久又重新拿出一张上好的雪花纸,慢慢默墨,提笔在纸上写下几个字。他写的行书已有了几分火候,严整而有风骨,但又不失清逸雅丽之内涵。 李湛有些不满意地看着自已写的字,上辈子奔波的十年,他很少练字了,现在的身体写出来的字还没达到上辈子的水平。 还得多练啊,李湛又拿起一张雪浪纸慢慢书写起来,直到夜幕降临。 ☆、第50章 沈佩是飘回沈府的,他一直觉得自已很聪明,看人的眼力精准得自家老爹都自愧不如,多年前见到安平王时他的痛苦就缘由此,一个未来的暴戾好色君王。可现在他深刻的怀疑当时尚未近视的自已其实不是生了青光眼就是白内障,不然他怎么会把璞玉看成狗屎了。 沈大学士进入书房,罕见的看到儿子正在发呆,视线长时间的定在一张纸上。 “嗯,这字还不到火候呢,但稳健而潇洒还带了几分天真率意,想来这书写之人年纪尚幼但已经有自已的风格了…”沈大学士在书法上极有造诣,平时也喜欢点评书法。 “爹你觉得这写字之人应该是什么样的人。”沈佩扭过头来慢吞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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