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_第29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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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页 (第2/2页)

呵。”

    林稚水眼观鼻鼻观心,全然一副规规矩矩模样。

    那《海的女儿》的确是安徒生童话里的《海的女儿》,只不过被他删去小美人鱼灵魂被接引到天堂的部分,略微改动,更符合华夏古代背景。

    概括一下,就是:鲛人公主爱上人族太子,爱而不得,化为泡沫。

    妖族太子:“不过,不是说你们人族的文章写出来会有灵气吗,我怎么没看到?”

    这个林稚水可以回答。他刚开始写的时候,冥冥中的预感就在告诉他,这不是他的文章,不会有灵气涌现。

    当然,这个不可能跟妖族太子说。

    林稚水:“回殿下,这是旧稿。”只有初稿才会喷涌灵气。

    妖族太子点了点头,道:“带他下去洗干净。”

    妖仆推门走进,沉默地弯腰后,示意林稚水跟他离开,快出门时,妖族太子突然想到什么:“带他去斗蛊台看看。”

    “是。”

    妖族太子拿起新的纸和笔,写了一封书信,又把《海的女儿》手稿放进信封里,命妖仆一同拿去寄飞——龙雀传信,是人族才有的本事。

    *

    那不知道是什么场所的“斗蛊台”在行宫之外,溟海城的地下城中。地底通道歪歪扭扭,宛若蚯蚓钻地,道路也有好几条,也不知通往哪里的洞窟。

    “人族。”那妖仆沙哑着嗓音开口,“眼睛放好点,最好别想着趁道路杂乱,借机逃跑。”

    少年似乎被吓到,嗫嚅:“我……我不跑……”

    跑了还怎么搞事!

    “最好是这样。”这话说完,妖仆就不再开口。

    行了许久,林稚水听到前方浪潮般的欢呼声,中间夹杂着“杀”“撕碎他”“好狗”诸如此类的激情话语,脑海里转瞬间就有了猜测——

    一个类似于古罗马斗兽场的地方。

    又和斗兽场有轻微的不同。斗鸡,斗蛐蛐,斗狗,什么都斗,包括妖仆和人族——哦,他们称呼人族为“海仪”。

    如同蛊虫,被放到同一个场所里,厮杀到最后的获胜者,才有活下来的资格。

    到了现场时,正好是一个和林稚水差不多大的少年和一个妖族的拼杀。那少年明显落于下风,逃命的本能促使他转身逃跑,却被抓住脚踝,拖回去。

    妖族低吼着,展现自己的勇猛,把人族高高举在头顶,从台这头走到台那头,脑壳两侧的尖牛角映照昏暗灯光,仿佛有一根血线自角峰蔓延而下。

    听着他的嘶吼,群妖们兴奋起来。

    “撕碎他!!!”

    “蛮牛!蛮牛!蛮牛!”

    “把他的肚子顶破!肠子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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