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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第2/4页)
:“我们那儿,最冷也才四五度,我都觉得受不了。”她说话没有卷舌音,都是直来直去的,不过声音还挺好听的。 “习惯就好了。室内还好,都有暖气,冬天其实也还好过。比我老家感觉要好一点。我们老家冬天下雨,寒气刺骨,那才叫折磨人。”赵明月笑道。 “你老家是哪里的?” 赵明月说:“x省。说起来是南方,跟你们那儿比起来又是不南不北的地方了。” “嘻嘻,我还没去过呢,这是我第一次出广东省,没想到就跨越大半个中国了,坐车坐好久。” 两个女孩叽叽喳喳聊得非常火热,很快就热络起来了。这大概也是沈旭跃为什么要将赵明月带过来的缘故,怕方臻一个人突然融入大家会不太自在吧,要是跟赵明月熟了点,这会让她觉得自在些。 沈旭跃开动车子,拉着大家回家吃饭。 方臻的普通话虽然不够顺溜,但是交流完全不成问题的,她比赵明月年长几岁,今年已经二十六了,工作了好几年,也懂人情世故,跟沈父沈母交流得还算顺利。沈母似乎也没有表现出不喜欢来,不过要说多么热情客气,那还是说不上的。 吃了饭,大家聊了一会儿天,沈启学领着女友去澡堂子里洗澡,家里剩下的人在一起聊天,沈馥郁说:“我看不错,懂礼貌,有眼色。” 沈旭跃也点头:“我知道她对大哥挺好的,我觉得这样就够了。” 沈父说:“反正我没什么意见,媳妇是自己挑的,以后受苦还是享福,都是自己受着。” 赵明月突然特别想笑,这大概就是他自己的深刻体会,他娶了沈母,这些年吃苦也好,享福也好,他自己心里有数。听沈旭跃说,父亲是个很大度的人,从来没有打骂过老婆,也很少在人前指责她。赵明月心想,这一点沈旭跃要是继承到了,自己的日子应该会很好过,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他的确是这么个人。 沈母发话了:“就是个子矮了点。我也不管了,随他去吧。只一点要求,都得回北京来。”儿子年纪大了,越拖越不是个事,这叫方臻的姑娘,家世什么的都不错,就是远了点,不过远点也没什么,反正是儿子娶过来,又不是嫁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fanny0702扔了一个地雷 胡思亂想的河豚扔了一个地雷,非常感谢二位亲的鼓励和支持╭(╯3╰)╮ 第七十八章 留校 这天晚上赵明月没有回学校,留在沈家过夜,和方臻一起挤一张床。晚上两个姑娘聊了不少话,估计方臻想通过赵明月了解沈父沈母的脾气性格以及对自己的态度,好几次都把话题往那方面引,赵明月说得很含糊其辞,只告诉她沈父沈母对她印象不错,并没有告诉她沈母的真实面目。沈母那种面目,也许永远也不会向方臻展示,自己又何必为沈母塑造一个不慈的形象呢,让她自己慢慢去发现吧。 赵明月发现,这个叫方臻的姑娘,性情真是温顺,说话也温柔,见谁都是笑盈盈的,令大家都很喜欢,连沈母都对她板不起脸来。而且又勤快又懂事,看样子沈家是能接受这姑娘嫁给沈启学了。赵明月心想,沈启学也的确需要找这么一个识大体的媳妇,毕竟是长子嘛。 见过人了,当然就该回去了,赵明月买是腊月二十四下午的车票,家里父母都等着回去过年呢。沈父沈母倒是想留过她在家里过年,赵明月想着以后结婚了,就不大可能回家过年了,所以还是坚持回去了。 沈旭跃本来说要送她回老家,然后又赶回来过年,赵明月拒绝了,这样太颠簸了,她已经来往过老家和北京多次,自己回家根本不成问题。沈旭跃依依不舍地将她送上了车,心里提心吊胆的,生怕有什么闪失,赵明月回以安慰的笑容,被列车一声长鸣,带走了。 一路奔波,赵明月回到家中,家里一切如旧,父母身体健朗,兄嫂也很和睦,一家人和和气气的。大哥去卖了两趟茶,帮人捎带东西,一趟也能赚个几十块。二嫂的小店平均每个月也能赚个一二十块,这比在家干耗着强多了,所以也觉得很满意。 照母亲的话来说,现在就差着赵明朗的终身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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