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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第3/3页)
灰心。我开始在寨里的所有行动中都表现得一马当先,自己私下的时间里,则全部用来练剑,及学习读书写字。 两年时间,我蜕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人。学识、武功、功绩,在金峰寨里,无人可与我匹敌。我想如果我这会儿,再向田乔提亲,她不会再拒绝我了吧。 可这个时候,田筝的病变重了。 她早年丧夫,忧思成疾,这场病因心而起,已经缠绵了数年,到我终于可以娶她的时候,她却已近弥留。 田筝死咽气的那天,我陪在她身边,她跟我说了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 她说:“曳凡,别恨。如果有一天……求你,至少放过田颂。” 我答应了她。 又过了五年,涂煜入寨了。 在他来之前,金峰寨已经在我的努力下,发展为千人以上的匪帮。那时,我在金峰寨也算是说一不二的存在。不过涂煜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一点。 他很得田乔赏识,就连以前很崇拜我的田颂,也和他越走越近。纵然我依旧很自信,但是心中却很难不为此气氛。 涂煜很虚伪,戒备心也很重。 我塞女人给他,试图在他身边安上我的眼线。他开始直截了当的拒绝,到后来,竟干脆以自己口味特殊为由,推拒别人送他的女人。 呵呵,他的这些小把戏,我哪里看不穿?他根本就不好女色! 他让属下弄到院子里的女人,被拖出院子的时候,并没有真的受伤,全是假的。可是我实在没必要揭穿他,姑且让大家以为他是个怪人! 在收买人心方面,他涂煜永远不如我。 他总爱做些因小失大的事,还真是蠢得很! 不过就是几个女人罢了,吹了灯还不都一样? —— 那日,在谭家祠堂前,不止岳卿安看到,我也一眼就看到了瘦小的谭蜜。 哼!她还自以为自己很聪明!以为自己不会被注意到,然所有女人都失常地颤抖,她却表现得镇定自若,她怎可能不引人注意? 田颂和岳卿安差点为她打起来的时候,寨里领头的兄弟都在台上看着。我绝不会错过这个表现的机会,于是我几乎没有犹豫,就将谭蜜收到了怀里。 良禽择木而栖。 我比岳卿安稳重,比田颂稳重,我的地位也比他们都高。我以为谭蜜一定会选我。 但看她走向岳卿安走去时,我的心一下就乱了。 呵呵,太荒唐了! 我会不如岳卿安? …… 使了个小小伎俩,使得谭蜜最终归于我怀。 我心里很明白,其实就算谭蜜走向岳卿安,依照田颂认赌服输的性子,也不会再说什么的。 可我…… 连我自己也说不清那一刻为何没控制住。 为此我得罪了田颂。还必须向岳卿安许于利益,才勉强安抚了他。 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天松夜带她走时,我说了声“你是第一个敢拒绝我的人”后,她肩膀抽紧的样子。 很孱弱,好像稍微用力一掐,她整个人就要碎了似的。 …… 细小的背影上,似被倾倒上浓墨,变得漆黑一团。 我的体力濒临底线,思绪也渐渐不再受控制,越来越……凌乱。 这时,我除了能听见“咕咚哗啦”的水声,耳边似同时响起了田筝念词的柔悦声音: 长沟流月去无声。 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 二十余年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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