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42页 (第2/2页)
愿意以公断会的形式妥善解决新兴轮案,但其条件是以一万元保证金作为抵押,要求中方先行放船,不再扣押吉田丸。 日本人的措辞可说是十分艺术,数次强调这是和平解决此次事件的唯一办法,言下之意,如果中方不放行,那就只能诉诸武力了。 而官家的反应一如张林海所料,外交部随即表示同意,在日方交了书面保证与一万元的保证金之后,便将吉田丸放行。 此时,那些曾经在报上发声抗议的联会社团便显得有种骑虎难下的尴尬。总算官家想得周到,为了安抚舆论,又在报上发文解释,称既然日方已有书面保证与现金抵押,那么继续扣押吉田丸的确是不合理的,而且日本人以政府出面担保,比扣留船只更有效力。 就这样,农历新年来临之际,吉田丸驶离了中国水域。 按照原本达成的协议,接下来就看公断会的结果了。但日方却又提出,此次的公断不能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惯例,而应该由吉田丸与通达公司各请两名仲裁人,此外不再续聘独立仲裁员,公断结果要以全体一致通过为准。 事情发展到这里,唐竞原本的猜测已然成真日方和通达公司这两方确是准备跳过那些苦主,另外达成协议了。 而日本人此时对公断会形式的限制,其实也就是为了实现这样的cao作,如若只有两家轮船公司对簿于仲裁庭上,最经济省事的办法莫过于将事故原因归咎于不可抗力,对遇难者的赔偿金额便可压到最低。 这样的结果,可能也不是通达公司想要看到的,但事到如今何家已被众多苦主顶在杠头上,想要解决事端,多少收回些损失,似乎也只有这么一个办法。 当然,此时被顶在杠头上的不止是通达公司,除此之外,还有吴予培。 时至今日,晴空丸案中本被视作国耻的判决竟然也可算是一种胜利了。也是难怪,若是没有吴予培,恐怕连这两年徒刑加三千元赔偿都不会有。在这样的国际诉讼中,此番胜利已是空前。 于是,那些罹难者亲属很自然地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吴予培大律师身上。 唐竞已然听闻,吴予培接受了这些苦主委托,仍在努力交涉,坚持公断会应当另有一位独立仲裁员,遵循国际惯例,少数服从多数。只是这逢年过节的,不知还有没有人睬他。 再加上那些时常到楼下事务所去磕头嚎哭的妇女老幼,吴律师在这案子上不仅收不到分文律师费,估计还得搭进去不少钱。这种事,哪怕朱斯年那样的身家也未必愿意沾手,更何况他这才开张没多久的买卖。而反观日本人的意思,恰恰是想把这公断会拖到地久天长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