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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第2/3页)
妆都没搞懂怎么画的小姑娘十分信服。 “毕竟是流星哥的meimei,会唱歌不奇怪吧。” “我记得她不会唱的啊?” 其中有人质疑。 这同学搜肠刮肚了一会,他和宋渺渺在初中就是同班同学了,这会翻出手机来,找出宋渺渺全民k歌的帐号,终于找到了她唱过的一首《倾尽天下》。另外一个同学瞄到日期,惊叹:“我靠,这起码是清朝年代的事了吧,你还记得啊?” “对啊,刚好是林则徐虎门销烟时的背景bgm,”这同学从善如流地接了句瞎话:“我就记得她是个五音不全来着。” 按下播放键,围成一小圈的人们在同一时间听到了软乎乎的小奶音逸出来。 《倾尽天下》的歌词又快又密,当时的渺渺唱得有点咬舌头了,调子跟拍子跑得没边,可爱是可爱,也让人想问她一句——歌词烫嘴吗?meimei。 甭管如何,这演唱者的唱功不能说是很高超精湛,只能说是完全没有。 沈思怜沉默了一瞬,接着顽强道:“这是很多年前的歌了,说不定她就自这首歌后萌发了对音乐的爱,开始苦练唱功呢?” 众人一听,也觉有理。 反正到时候汇演就知分晓了。 * 放学后,渺渺心事重重地坐上了计程车。 她一改上车就呼呼大睡的习惯——以往差不多快到了,或者有危险的时候,系统会提醒她,所以能在陌生的车辆上睡得安心。只是今日实在睡不着,满脑子是“万界娱乐公司”。 渺渺一直认为大哥性格和《万界之王》的龙傲天男主是截然相反的两个类型。 是,起点男主角里也有男mama类型。 但那可是龙傲天啊! 从行文中能看到,龙傲天每日就忙着三件事: 虎躯一震、装逼打脸和获得好处。 激怒他的会失去一切,轻视他的终会被他踩在脚下,他极其贪婪,看中的财富会被搜刮一空,除了对女色没兴趣外,是娱乐帝国里的暴君,是铁骑征统万界的侵略者,也是以魔入道的仙帝。 渺渺打开手机。 手机屏保是好多年前过年拍的全家福。 穿着红色小棉袄的渺渺被mama抱在怀里,身后站着三个哥哥。 她上小学的时候,还在念中学的大哥会给她穿好白袜子,耐心地教她绑鞋带,只是她当时手笨,每次自以为绑好后走两步就松脱开来。大哥心疼她,就给她绑了好久的鞋带,运动鞋改买魔术粘贴的,她至今仍记得大哥蹲下来为她绑鞋带时的侧脸。 大哥上学时人缘就特别好,经常带一帮同学来家里开学习会,书房里有一个移动白板,就是让他用来演示解题的。只要是他会的,他都会一点点的拆分讲解给同学听。 当时渺渺还小,大哥的一些同学说话没避着她,导致她也听了很多关于大哥的评价。 他们说道哥温柔仗义,对他们这些没啥交情的同学都这么有耐心,对女朋友肯定更好,可太羡慕陈书柔啦,有这么个神仙男友。 渺渺深以为然。 她很长一段时间的理想对象就该是大哥那样的。 只是…… 渺渺:【《万界之王》是一本退婚流小说对吧?】系统:【推荐tag上的确有“退婚”。】 渺渺:【我就知道。】 渺渺吸了吸鼻子,只觉人生无常,大哥的悲剧源自于当年流行的网文节奏需要先抑后扬,前面有多虐,后面有多爽。怪就怪他出生得太早,你看,晚几年,像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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