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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病 (第3/3页)
年郎还看不上南街口那个满身虱子拿破碗敲竹杠的老乞丐呢! 这有什么,若是他们跌到更低的泥沼里,比大少爷更无奈窘迫的尘埃里,那就没人再嘲笑了。 于堂芝想着,他护佑此地三载风调雨顺,不论贫富贵贱的百姓也尝过了富贵丰足,那便是全了大少爷说的前两个愿望。 如此,那该还他第三个愿望了。 于是王屠夫的猪rou铺子沾染了人命官司,花媒婆的女儿与人通jian砍死了夫君,后来是捕鱼的渔船下水,要么平地起风浪,要么木舟沉水,总之各有各的惨相。 他很是满意,好心情地拎了酒rou买了菜回去。 迎面而来的就是一尊和尚,宝相庄严,就跟那大雄宝殿里拈花微笑的我佛一般无二。 他环顾四周没见到大少爷,便已心知肚明。 则灵水君那会儿还是从容不迫的谦谦君子,谦恭守礼道:“稍等片刻,少爷脾气禁不住饿,他也不吃剩菜。” 胖和尚看着面善,说话却稳稳地朝着心窝子扎,“你说那位施主?他昨晚上山,腹中饥饿难耐还是吃的寺中沙弥吃剩的馒头,今早饭都没吃直接请贫僧前来降妖。” 于堂芝:“……哦。” “他说,妖物是尾红鱼,多年前因故答应了此地三年风调雨顺百姓富足,现如今不知何故,凶相渐露,残害百姓。” “那你是来杀我的?” 大和尚笑得慈眉善目,“不是,那位施主心怀慈悲,捐了不少香油钱,只说让我将你囚禁降服,不再作乱即可。” 于堂芝心说,他哪来的钱,怕不是把家底儿都掏光了。 “嗯,多谢。” …… 一方香火供奉的大妖与佛前添香的凡人和尚,任谁都知道输赢局面,但人间有个不可逆转的法则,叫“邪不胜正。” 大妖怪就算是神仙也不成,残害凡间众生的都没有好下场,妖物不怎么反抗,老和尚也没下死手。 水君身着淡青衣袍手上套着刑枷走在街上,大少爷不过两日的功夫竟有些显老了。 二十出头的年纪,风华正茂却两鬓斑驳。 何处戏园子传来的咿咿呀呀。 满天涯烟草断人肠,怕催花信紧,风风雨雨,误春光。 于堂芝问:“庙里的冷馒头不好吃吧?” 无人搭理他,他又问:“年少时你所许的混吃等死我这算是帮你实现了吗?” “……没有。” “你这人,忒难缠!”便是神仙也还是有脾气的,但想想也就这一回儿的功夫了,何必闹僵。 “现如今倒是说说,混吃等死到底是何意?” “儿女双全,娇妻美眷,富贵傍身,高堂俱在,清正廉明,无愧于心。” 于堂芝知道自己差在哪儿了,统共六个词,除了富贵金银,旁的他全没做到,说来也不算富贵金银,他最多就是丰衣足食。 “人间的混吃等死原来是这意思,受教。” 水君又问,“我见人间的书楼里许多至情至性,那水君与良善的凡人你觉得如何?” 少爷回道:“不好。” 凡人大多不怎么良善,都是见色起意的混账,且惯爱混在脂粉堆里,决计不喜欢男子,何况还是只男妖。 大和尚是龙鸣寺的高僧,神神叨叨的只会说,“我佛不渡无缘之人。” 但也没有过分为难堂堂水君大人,只是让他安安分分在水里待了一百年而已。 这一百年里清隽如风的水君就出现了性别认知的障碍,他觉得自己若是条母鱼也说不准会有别的结局。 在那之后出生的小妖们都知道,则灵湖水君是个大傻叉! 明明生的一副好样貌,偏偏脑子有问题,逢人自称“老娘”,喜欢别人夸他漂亮。 久而久之,疯名远播。 稍稍老一些的人多半唏嘘。 “想当年水君大人青衣杳杳,长袖拂山岗,碧衣踏则灵,清风擎天,骤雨囚海,何等的洒脱恣意,又何等潇洒随性……” 如今谁不骂上一句,呸,去他娘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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