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档案(第1、2季)_第30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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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节 (第3/5页)

方程街凌水路279号105室。”吴斌看着手上的字条随口念出,“这是什么情况?”

    “你查一下这个地址,也许和案子有关,是一个匿名者投到房间里来的……”韩印简单描述了发现信封的大概经过。

    “这应该很重要,我回去就查。”吴斌扬了扬手中的字条,说,“对了,面包车和司机我就留给你们吧,这样你们去哪儿也方便些。”

    “行,那我们就不客气了。”顾菲菲说。

    第八章 雪夜裸尸

    按照凶手前两起作案的思路,他模仿的都是至今未解决之案例;而据说早年间在长田市发生的那起jian杀案是圆满结案的,如果本案凶手第三次作案确系模仿该案,也许意味着案件含有隐情。如此说来,凶手貌似突然改变模仿思路,但事实上并未改变,并且又一下子将人们的视线从欧美地区拉回到本地,绝对是一种意味深长的举动。也许凶手想表达“jian杀案”并未真正破案,所谓的圆满结案,其实是制造了一桩“冤案”,也就是说有人被冤死了,而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首先,要确认“jian杀案”是否真的存在。原本要证明这一点非常简单,只要申请查阅解密档案就可以了,但老档案馆突然失火,所有档案付之一炬,不但堵死了这条路,而且使事态变得错综迷离,明显是有人担心支援小组从那份绝密档案中发现蹊跷之处。而联想到长田市公安局一把手周海山在案发现场时的失态,以及他中途的拂袖离场,再加上老档案室的失火,还有他一直催促吴斌找个不痛不痒的原因尽快将失火事件了结,种种迹象表明周海山与失火有关。不仅如此,如果“冤案”确实存在,周海山则很可能是cao纵者之一,甚至与真凶有关。

    正是基于这一层因素,在和韩印讨论之后,顾菲菲决定暂时对吴斌隐瞒有关jian杀案的相关信息,甚至给吴斌的字条上也撕去了年月日,只留下地址部分。一方面,顾菲菲和韩印并不了解吴斌和周海山之间的关系。如果吴斌得知火灾和早年的案件牵扯到他的“大老板”,他还会这么执着吗?如果他是趋炎附势之人,必然会站在周海山那边,那案子的调查将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甚至停摆都很有可能。毕竟这里是周海山的一亩三分地,以他的地位,要是硬不让你把案子办下去,那是几分钟的事。另一方面,这种暂时回避对吴斌也是一种保护。所谓胳膊拗不过大腿,年轻的刑警队长恐怕很难斗过老谋深算的局长,尽管人们常说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但事实上正义往往总是迟到,即使最终局长能够被扳倒,吴斌也很可能在过程中被牺牲掉了,这是顾菲菲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这个外表冷傲的女人,内心其实是充满人情味的。

    支援小组目前的调查思路,是暂时不把局长周海山和案件的牵扯点破,他们等于要绕过吴斌和周海山去寻找蛛丝马迹,直至找到一些相关证明之后再与吴斌沟通。如果他是个遵循证据不畏权势的好警察,支援小组将会和他联手一起揭开冤案的真相,进而解决“4·7”案!

    支援小组乘车去往玉山街道办事处,想了解一下梁艳退休之前的工作情况。

    凶手在前两起作案中选择的受害者,与之欲模仿案例中的受害者境况大致相同。而据张松林说,jian杀案受害者是一个年轻的单身少妇,可凶手第三场作案杀死的却是一个老妇人。但凶手选择梁艳绝对是有预谋的,他将她的小狗偷走,使其一直逗留在公园内,最终选择时机下手。由此韩印分析,梁艳身上一定有某种特质与jian杀案有关,应该不是年龄和外貌,那会不会是社会关系或者职业呢?

    车行至半路,顾菲菲接到吴斌的电话。吴斌对字条上的信息非常重视,回到队里便让相关人员赶紧查一下那个地址,很快结果便反馈上来——字条上写的方程街其实是玉山街道原来的名字。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方程街更名为玉山街,当年的凌水路也改为现在的华南路。方程街凌水路279号,也就是如今的玉山街华南路279号,那里现在是一栋居民小区的单元楼,原来是一家机械厂的家属居住区,但由于机械厂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倒闭了,所以具体的门牌号“105室”,便无从查证了。

    三起案件都发生在玉山街道,字条上的地址又是跟玉山街道有关,而又有人特意将它传递给支援小组,说明地址和日期都跟案子有关。不出意外的话,1979年12月28日方程街凌水路279号105室,即是早年jian杀案的案发时间和地点。

    明确了字条上的信息所指,本来顾菲菲和韩印还准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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