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暮暮_第34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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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我短暂人生中最漫长的一晚,仿似一个世纪。

    其实在唐诺袒露心声之前,我与顾桥有过交集,我们在篮球场上实力相当,偶尔凑一起打比赛。顾桥高我们一届,在学校里算是光环笼罩那一类男生,学习好偏偏性格不羁,呼朋唤友爱玩乐。

    唐诺追顾桥追得辛苦,且闹得满城风雨,学校里每一个人都在兴奋地讨论这件事。讨论的并非她不顾矜持追着一个男生跑,用现在一个时髦的词语来说便是,唐诺是人见人打的小三。顾桥的女朋友明媚,与他同班,据说他们青梅竹马。

    虽然耗时久了点但唐诺的墙角挖得异常成功,一个长得好看又孜孜不倦倒追的女生,我想没有人能够拒绝吧。

    后来她对我说,我终于懂得张爱玲那句“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原来真爱一个人,是愿意为了他而委屈自己的。

    那时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吃早餐,我将头埋在碗里,努力不泄露情绪,她不知道我其实有点难过,还很心疼她。她追顾桥的这一路,点滴我都看在心头,而我与她之间,关系变得仿似好朋友、兄弟姐妹,什么都可以谈,除了爱情。那种关系很微妙,我心里的感受说不清道不明,但我无能为力,做不到从她身边走开。

    “你开心就好。”其实我有很多话想对她说,比如说顾桥可以抛弃前女友与你在一起,那是否下一次也能为别的女生再抛弃你。但说出口终究也只有一句她开心就好。那个时候,我不见得多么睿智,懂得对一段无奈的感情最好的选择是放手,但彼时心愿真的很单纯,我比谁都希望唐诺好。

    唐诺16岁生日时,顾桥在镇上最好的酒家订了一个小包厢帮她庆祝,我原本并不太想去,可又不忍看唐诺失望的神情。她说去的都是顾桥的朋友,她与他们都不太说得上话。

    那天我跑到很远的郊外花圃找花农买了一盆仙人掌给她当礼物,在书上曾看过,仙人掌的花语是坚强。我觉得与唐诺很相称。

    唐诺很喜欢我的礼物,她微微噘嘴说他们送的不是发夹就是娃娃一点新意都没有,完了忽又将左手伸到我面前,脸微微红了,顾桥送的银戒指,好看吗?包厢里只有我与她,顾桥与他的朋友都出去买啤酒了,我强迫自己将视线从那枚刺眼的戒指上移开,心里却一阵酸意翻涌。

    后来我想,那天事件的导火线便是唐诺手指上那枚戒指,否则依我个性不至于情绪失控到拿啤酒瓶将顾桥的脑袋砸开花。酒瓶事件后果之一是我被抓进派出所关了一夜,第二是,将明媚带入我往后的生命中。

    一开始我并未过多留意明媚,她跟在顾桥与他几个朋友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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