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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宫(出书版)》作者:匪我思存【完结 番外】 文案: 有狐绥绥,在彼淇梁。 心之忧矣,之子无裳。 有狐绥绥,在彼淇厉。 心之忧矣,之子无带。 有狐绥绥,在彼淇侧。 心之忧矣,之子无服。 她,本是西凉国的九公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因为和亲踏上了中原之路。 他,乃是当今的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储君,因为政治联姻不得已迎娶了异域公主。 他有自己的宠妃,赵良娣。 她有自己的生活,偷溜出宫拦惊马、打恶少、追小偷、送迷路的小孩回家,兼且喝酒、逛窑子。 本来是两条永不相jiāo的平行线。然而东宫之中权位的争夺、无端的是非、暗藏的杀机,却将她一步一步卷入其中。 在一次死里逃生的大劫之后,她蓦然忆起了三年前的曾经: 他与她在沙漠里相亲, 他为她斩杀天亘山的白眼láng王, 他和她在糙原上举办了一个盛大的婚礼, 然而,他亦给她带来了一场血流成河的灭族之灾 忘川之水,在于忘qíng。 当一切又重返记忆,她该如何抉择? 平直 我又和李承鄞吵架了。每次我们吵完架,他总是不理我,也不许旁人同我说话。 我觉得好生无趣,便偷偷溜上待玩。阿渡跟着我,她一直在我身边,无论走到哪里都甩不掉,像个影子似的。好在我并不讨厌阿渡这个人,她除了有点一根筋之外,样样都好,还会式功,可以帮我打跑坏人。 我们去茶肆听说书,说书先生口沫横飞,讲到剑仙如何如何千里之外取人项上人头,我问阿渡:喂,你相不相信这世上有剑仙? 阿渡摇摇头。 我也觉得不可信。 这世上武林高手是有的,像阿渡的那柄金错刀,我看见过她出手,快得就像闪电一般。可是千里取人头气,我觉得那纯粹是chuī牛。 走出酒肆的时候我们看到街头围了一圈人,我天生爱凑热闹,自然挤过去看个究竟。原来是个一身缟素的姑娘跪在那里哭哭啼啼,身后一卷破席,裹着着一具直挺挺的尸首,糙席下只露出一欢僵直的脚,连鞋都没有穿。周围的人都一边摇头一边叹气,对着她身前写的卖身葬父四个墨字的白布指指点点。 哇。卖身葬父!敢问一下,这位小姐打算把自己卖多少? 所有人全都对我怒目而视。我忘了自己还穿着男装,于是缩了缩脖子,吐了吐舌头。这时候阿渡拉了拉我的衣角,我明白她的意思,阿渡总是但心我闯祸,其实我虽然成天在街上晃来晃去,但除了拦过一次惊马打过两次恶少送过三次迷路的小孩回家追过四次不定期是五次小偷之外,真的没有多管过闲事 我偷偷绕到人群后头,仔细打量着那破席卷着重尸首,,后来蹲下来,随手抽了根糙席上的糙,轻轻挠着那僵直的脚板心。 挠啊挠啊挠啊挠啊 我十分有耐心地挠啊挠.糙席里的尸首终于忍不住开始发抖,越持抖厉害,越抖越厉害,越抖越厉害周围的人终于发现了异样。有人大叫一声指着发抖的糙席,牙齿格格作响,说不出话来;还有人大叫诈尸;更多的人瞠目结舌,呆立在那里一动不动,我不屈不挠地挠着,糙席里的尸首终于忍不住那钻心奇痒,一把掀开席子,大骂:哪个王八蛋在挠我脚板心? 我牙尖嘴利地骂回:王八蛋骂谁? 他果然上当:王八蛋骂你! 我拍手笑:果然是王八蛋在骂我! 他一骨碌爬起来便朝我一脚踹来,阿渡一闪就拦在我们中间.我冲他扮鬼脸:死骗子,装挺尸,三个铜板挺一挺! 骗子大怒,那个浑身缟素的姑娘同他一起朝我们冲过来。阿渡素来不愿意在街上跟人打架,便拉着我飞快地跑了。 我有时候非常不喜欢跟阿渡在一块儿,因为往往有趣的事刚刚做了一半,她就拉着我当逃兵。可是她的手像铁钳似的,我怎么也挣不开,只好任凭她拉着我,踉踉跄跄一路飞奔。就在我们夹杂在人流中跑过半条街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一间茶楼前,有个人正瞧着我。那个人长得好看,穿一件月白袍子,安静地用乌黑的眼珠盯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突然一跳。到了牌坊底下,阿渡才松开我的手,甸顺头再看那个人,他却已经不在了。 阿渡没有问我在看什么,她就是这点好,从来不问东问西。我觉得自己今天有点儿心神不定,也许是因为和李承鄞吵架的缘故。虽然他每次都吵不赢我,我总可以将他气得哑口无言,但他会用别的方式来还击,比如让旁人都不理睬我,就如同我是一个所有人都看不见的人。那种滋味实在不好受,如果我不偷偷溜出来街上玩, 迟早会被活活闷死。 我觉得好生无趣,低头踢着石子,石子一跳一跳,就像蹴鞠一样。李承鄞是蹴鞠的高手,小小的皮球在他足尖,就像是活物一般,任他踢出好多种花样。我并不会蹴鞠,也没有学过,因为李承鄞不肯教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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