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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第3/4页)
来。但总体来说,我表现得很好,一切如常。我忍得住。就像几年前,当我知道那个令我心动的小城少年另有雄心壮志,完全不把我放在他的计划内时,我也只是在没人时偷偷地哭了一场而已。 寝室里都是人,我前所未有地想要一个人独住。我想要一个小小的属于我自己的房子。在那里,我可以像言情片的女主角一样肆意地矫揉造作,泪洒卧室、客厅和洗手间。但在寝室里,在公共空间,我不能这样做。我要懂事,得体,稳定。除了“懂事”,我从小没得到过别的夸奖。我本能地要把这个优点贯彻到底。 为避免前后反差太大而尴尬,我又去了几次乐队。三次中有两次见到了冰冰。她选了一门音乐课,向学长请教些音乐方面的事。其实他们也没有勾肩搭背或者当着我的面热吻,他们在我面前的尺度并未超过两个关系不错的同学。 但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并不需要这些也看得出来。学长对冰冰的殷勤,就是瞎子也能感受得到。我心里酸酸的,忍不住也随着学长的目光偷看冰冰。我注意到冰冰的一举一动都柔软妩媚,她很擅长用一种看似无辜的清纯小动作搅扰人心,比如,撩发,低头,轻轻拽一下对方的衣服。而我只会提供兄弟般的支持和帮助。 她喜欢穿白色的带蕾丝花边的裙子,领口会稍微露得多一点。而我很少穿白色的衣服。白色显胖,容易脏,最重要的是,我穿上也不好看。 她总是留着披肩长发和空气刘海,化着淡妆。我也是长发,却只是因为长发不用经常去发廊洗剪吹。我也没有刘海,为了学习和打工方便,总是胡乱扎一个马尾。 她总是很无助,事事都不懂,要他帮忙。她根本不去理解他的音乐。偶尔他讲给她听,她蹙眉:“好难啊,我真的听不懂啦!你怎么会知道这么难的事情呀?”而我却一直在摇滚乐方面暗自修炼进修,好像要跟他在音乐大赛中一较高下。可原来他根本不需要能与他高山流水话知音的红颜知己,他只需要一双膜拜的大眼睛和妩媚的笑容。 冰冰的每一个特点,都衬托了我的粗糙乏味。而学长的每一个举动,都在告诉我:他从来没把我当回事。 我庆幸自己没有对学长表白,也没告诉他我要为他购买一把fender的计划。我有意无意地说:最近打工太忙,我没时间练琴。以后我就不来了。 其实根本没人在意我的缺勤,我从来也不是乐队的正式成员。这些只是说给自己听,假装还有人对我有所期待。 那把二手吉他不合时宜地待在宿舍里,提醒过去几个月里我犯的傻。我一度想把它卖掉,但一直没卖。甚至到了现在,我在北京买了套小小的一居室,那把吉他仍然和我住在一起。考虑到北京的房价,它占用的面积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了它的身价。 冰冰最后和学长并没有善终。据说后来他表白了,她痛苦地拒绝了。这不奇怪——后来,在大学四年中,追求冰冰的男生质优量足。有篮球队的后卫,足球队的前锋,常年拿奖学金的学霸,学生会副主席,以及开着跑车上学的富二代。学长只是冰冰的一次不值一提的初始战绩。 所谓冰冰是我的情敌,其实是我给自己脸上贴金的说法。学长根本没有喜欢过我。而冰冰也根本没有喜欢过学长。他享受我的供奉,然后再去供奉她。我就是这条爱情食物链的最底层。 这段恋情里,我最意外的收获就是打工获得的那几千块钱。当初是为了他才去打工,虽然最终用不上了,可多了笔钱总是好的,算是我这段恋情的一个安慰性补偿。 从此我爱上了疯狂的工作,我发现这样不仅能赚钱,还会因为没时间花钱而存钱。这个习惯后来为那个放着吉他的小房子的首付立下了汗马功劳。 回想起来,冰冰并没有眼前这位林雪儿漂亮。但是有些地方是很像的。比如举止中的柔软感,以及向异性求助示弱的姿态。果然梦是心头想。我以为我早就忘了冰冰,忘了学长,原来我还记得。不仅记得,我还介意。当年我反复说服自己不要介意。冰冰没做错什么。学长不是我的男朋友。可内心深处,我是介意的。她不是个粗线条的女生,又帮我送过饭卡,她肯定知道我对学长的心思。如果她真的喜欢他,我也认了。可她对他,只是见到可能的备胎就放出手段去收割一下。我的感受,我和她的交情,在她眼里不值一文。 在现实中,如果我再见到冰冰,我会礼貌而冷淡地保持距离。但此刻在梦里,我无需掩饰对林雪儿的厌恶。我讨厌所有这种女人。我本能地想给林雪儿点颜色看看,让她也傻眼一次,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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