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十讲_二、结合之根:社会化规律沟通市场经济与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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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结合之根:社会化规律沟通市场经济与社 (第3/3页)

结合在一起(包括个人所有、集团所有、国家所有),既受所有制关系的制约,又影响所有制关系,进而同分配联结起来,以至形成多种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手段。我们认识商品—市场经济生产关系属性时,应区分三个层次:一是基础的共性层次即不同劳动单元之间的等价交换原则;二是在市场关系中派生的层次(如各种利益共同体);三是同各种所有制关系及分配关系结合、渗透中产生的特殊的分配形式和手段(市场中的再分配,如价格的功能)。事实上,市场经济并不是独立的生产关系形态,它总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形态中运行,它所表现的联系属性多半是与该形态的所有制关系及分配关系交融在一起,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前资本主义),它同当时的主导经济制度(奴隶制、封建制)呈现附属、并存和少量溶解的关系;在市场经济达到普遍化时,它同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则成“化合”的状态,渗透其骨髓和神经。归根到底,这种结合程度的区别也是由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及其地位决定的。

    综上所述,商品经济既有生产力的属性,又有生产关系的属性。前者是自然的属性,后者是社会的属性。两重属性的矛盾统一,构成商品经济的本质,也是它的巨大活力所在。

    实事求是地看,关于商品—市场经济同生产社会化(分联结合)的内在联系和由此派生的二重性的观点,符合历史和现状的实际,可以说是认识许多近现代经济范畴特别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一把钥匙。诸如市场、计划、货币、资本、平均利润、生产价格、经济核算、信贷与银行、国际分工与国际经济合作等,都具有二重性,皆源于生产社会化的复杂运行体系,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可以而且必须运用,并非资本主义制度的专利。简言之,只要存在着社会化生产和利益单元,就必然存在市场经济,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根基所在。

    历史表明,交换方式(市场经济是交换关系的总和,属于交换方式的高级形式)同生产方式同属于社会经济的基础,并且紧随生产方式转换,其社会属性取决于生产方式。因此,对于社会的基本矛盾应做新的概括。

    现在用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相互关系的观点来观察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也应当加上交换方式的内容,即为社会化生产力与社会化生产关系以及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对立统一是基本矛盾不可缺少的一个关键环节。

    有人说,市场经济是从西方学来的。对此应加以澄清。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实行的不是一般市场经济或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是特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社会主义制度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发展经济。人们还记得,在当年我们党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西方经济学界一片哗然,认定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根本不相容,甚至说像油和水一样不能溶合,连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都站出来反对。时至今日,新自由主义者仍然顽固地坚持中国的市场经济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以市场化作为私有化的突破口,“化”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按西方模式全面改变中国的社会性质。这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确实水火不容。恩格斯曾经多次阐明生产和交换犹如互相作用的两大坐标,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是社会经济的基础。生产方式的性质决定交换方式的性质。市场经济正是交换方式的总和,它的性质取决于生产方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特别指出这一点。列宁曾尝试运用市场方式发展社会主义经济,邓小平进一步总结国内外经验,提出计划与市场都是手段,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可以利用。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观点,并非来自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而且恰好“市场经济”这个概念最早也是列宁提出的。即使在运作方法上,我们与新自由主义也有根本的区别:新自由主义膜拜的是市场万能论,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称之为“市场原教旨主义”;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运用计划(政府)与市场两只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即微观上放开,宏观上管住,而不是片面地只要一只手。这充分表明,我们改革开放的主流经济学根本不是什么新自由主义,而是在当代发展了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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