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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 是一只蝴蝶扑棱着翅膀轻飘飘地落在了路边的野花上。 光线捕捉得正好,哪怕屏幕碎得不忍直视,定格的画面依然美得动人。 陆遐满意地扬起嘴角,眉间那股烦躁气逐渐消散,拿着手机一路走一路拍,沿途各种细小的、常人很难察觉到的风景都被他拍了下来。 他觉得自己真他娘的是个天才。 虽然中午和晚上的饭都还没有着落,投出去的稿子和照片也石沉大海,上了个野鸡大学读了个垃圾专业,学了四年学成个半吊子,身无分文一事无成。 可他还是觉得自己是个天才。 有句话怎么说得来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陆遐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斯人”。 不过很快他就被现实狠狠地打了脸。 杂志社的编辑给他打来了电话,退回了他的投稿,理由是他写的东西太黑暗了,完全不像是正常人能写出来的,愤世嫉俗到让人怀疑他是个反社会。 陆遐听到一半就挂了电话,对着手机恶狠狠地骂了几句,还嫌不解气得把地上的小石子踹飞。 凡人不懂天才的境界,有才华的人注定是孤独的。 可是天才也要吃饭。 他现在连饭都吃不起。 陆遐走了许久才终于走出这片有钱人住的区域,精疲力尽地靠在树干上等绿灯。 他热极了,汗水顺着发梢滴落,脖颈上湿淋淋一片,看上去像是刚从水里出来一样。 天色将暗未暗,暮色为所有的建筑物披上了一层耀眼又落寞的光辉。 不远处就是他最熟悉的街道,依稀能看见破败不堪的筒子楼,扑面而来的风带来隐隐约约的油烟味,这处市井之地唯有在夜晚来临时才会鲜活起来。 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穿过一条条曲折狭窄的小巷,闻着那越来越浓郁的饭香味不停地咽唾沫。 他这一天几乎没怎么吃过东西,饥肠辘辘,饿到前胸贴后背,被王叔家的灌汤包勾走了魂,脚不听使唤地走过去。 他是包子铺的常客,王叔熟稔地跟他打了个招呼,满是rou的脸上笑容憨厚:“小陆还要一屉灌汤包吗?” “……” 陆遐的喉咙滚动一下,视线艰难地从灌汤包上转移,盯着脚尖沉默地摇摇头,然后逃似的离开了。 “哎……这孩子。”王叔还没反应过来,无奈地笑了声,一转头目光又对上另一个人,热情地招呼道:“你要吃点什么吗?” …… 陆遐住在巷子最里面的筒子楼里,昏暗潮湿的楼道不见天日,终日散发着一股难言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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