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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反常即为妖 (第1/2页)
程炳文提着电脑包跟在唐泽的身后,他们已经顺着小路走了块一个小时了,可前面依旧是密林一片,看不到尽头。 浮梁山的地势并不是特别险峻,但因多次开发挖掘,山里的小路崎岖不平,且多有岔路,没有指示路牌或是专业导游引路,游客们是很容易迷失的。 “唐泽,等等,我走不动了。”程炳文背靠着树干,张着嘴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儿。 他大学毕业就在网络信息公司工作,坐了好几年的饿办公室,身体完全是亚健康状态,来时骑自行车还好说,如今生生绕着林子走了快要一个小时,整个人跟脱水的鱼似的,再也走不动了。 唐泽停下脚步,回头看了程炳文一眼,走过去递出一瓶矿泉水。 “你哪里弄的?”程炳文眼前一亮,一开始还不觉得渴,这一见到水,便发觉整个喉咙都跟冒烟了似的,干涩的难受。 “自来水管里接的。”唐泽笑了一下,弯身坐到他身旁,漫不经心的说道,“那个安排你这次旅行的人?你还有印象么?” 程炳文脸色幽地一白,“噗!”的一声把嘴里的水喷出老远,扭头战战兢兢的看着他,“不,不记得了。印象不是很深刻,我一共和他也只是见过了两三面而已,每次他都低垂着头,带着一副口罩,领子拉得高高的。” “你就没好奇过他长什么样?”唐泽笑道,递出纸巾。 程炳文看着他,露出一个诧异的表情,好像这种寻常之人乐意注意的东西在他看来完全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行为。 他摇了摇头,表示并没有对那个人有过多的好奇。 他只是在人生最失意的时候遇见一个人,这个人并不会在他生命中占有过多的比重,所以他并不会去在意。 “唐泽,你说,我们能出去么?”他看着唐泽,心里其实是羡慕对面的这个男人的。他有让所有男人嫉妒羡慕的外表和仪态,每个女人都喜欢这样的男人,他们像天生的发光体,无论站在哪里都那么显眼。 而自己呢? 他揉了揉头顶的短发,他才三十出头的年纪,却已经单身了很多年,他没日没夜的泡在各种电脑程序中,以为只要写好程序,就会得到一切,可当他抱着文件箱灰溜溜走出公司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人生是个大写的失落。 是的,失落,一种遽然而来的巨大茫然感将他打碎,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以后要做什么?他已经习惯了被圈在那样一个不大不小的格子间里,不停的敲击键盘,忙得昏天暗地,然后所得成果通常会冠上别人的名字。 这趟旅途说白了,只是他放逐自己逃离那个让人失落的环境的借口,可是万万没想到,比失落更让人不能接受的现实正赤裸裸的威逼着他。 这真是无比的讽刺。 他暗暗的想,看着唐泽的目光带了一丝殷切,他宁愿相信,面前这个仪表不凡的男人会带着他走出着该死而见鬼的林子。 太阳已经西斜,阳光从枝丫间打下来,洒在脸上暖融融的,忽而让人有种偷得浮生半日闲的错觉。 当然,这也只是那么一瞬间罢了! “走吧,天黑之前不能走出去,我们就得回去了。”唐泽站起来,朝程炳文伸出手。 程炳文笑了笑,抓着他的手站起来。 两人一边走一边聊着,偶尔唐泽会跟他说说自己的酒吧,或是问问程炳文到底是有多爱自己的电脑,怎么到哪儿都背着。 程炳文尴尬的笑了笑,握着电脑包的手紧了又紧,失笑道,“是啊,这是我吃饭的家伙。” “上次的少了,这是新买的?”唐泽漫不经心的瞄了一眼他的电脑包,看样子有些年头了,倒是不像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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