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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的效果也十分令人惊艳。本来周锦珩还想逃避,低着头玩着手机,不想看到少年换完衣服的样子。因为在他心目中,白衬衫已经是乔安的符号象征,是他一生所见过的,穿白衬衫最好看的人,其余人都比不过、胜不了。 所以他更不能接受,自己的小情人把那衣服穿毁了,便干脆装作沉迷手机,眼不见心不烦。结果却听到周遭人一片倒吸气的声音,才稍微抬起了眼睛,然后便盯着那漂亮的男孩,挪不开了。 那衣服少年确实不合适,但却靠着天生的好相貌,撑住了。无数镜子聚焦中,少年拨了拨自己的头发,身上的白衬衫没有系好,余了几颗纽扣,露出清瘦的锁骨。 明晃晃的灯光下,白衬衫是透的,周锦珩可以看出少年那单薄瘦弱、却显得白皙漂亮的背部,仿佛优美欲展翅高飞的蝴蝶,他脑海里已经想不起乔安的样子,完完全全被眼前的少年所取代。 这孩子真是个妖精。周锦珩意识里只剩下这句话了。 想象着少年眉眼天真勾人,在家里穿着这透明的白衬衫,光着两条又直又白的大长腿,下面不着寸缕,既羞涩又热情地为他服务的美好画面,一时间周锦珩竟有些蠢蠢欲动,呼吸都变了,西装裤下交叠的长腿忍不住交换了一下姿势。 从没有一次,他迫切地希望少年,走到他面前,这样他就可以干脆把人拉过来,抱到腿上,遮住自己翘起的部位,来缓解自己的尴尬。可惜以往最爱询问自己意见的少年,这次却没有来问自己意见。 而是挑着眉,对身边的女导购道:“你觉得我穿这衣服如何?”一个属于二十岁年轻男孩的荷尔蒙顷刻间,全面大开。 女导购当即面红耳赤得厉害,在男孩的注视下,觉得自己耳朵在发烫,她羞赧道:“好、好看的,客人你长得好看,穿什么都合适。” 殷明麓笑了,“谢谢,我也这样觉得。”原主有这身材脸蛋,做什么不好,当模特可以赚得盆满钵满,去闯娱乐圈也可以靠脸c位出道,偏偏选择伺候一个渣男,伺候渣男也就算了,结果明明一分钱没花,还被认为是包养得就真的不值得了,甚至连他亲手养大的孩子,也觉得他是个依靠自己父亲的金丝雀。 殊不知,金丝雀心野了,也是会啄人的。 见到少年和导购言笑晏晏的模样,周锦珩微微皱眉,咳嗽了几声,开口道:“明麓,过来让我看看,你穿衬衫好不好看。” 以往他的小玫瑰,不管试穿什么衣服,都喜欢询问他好不好看,一脸期待地看着他,当他说不好看时,少年会失落,马上把衣服换了;当他说好看,少年会很开心,恨不得连续两三天都穿同一套。他先前还觉得少年这副模样,没什么主见,现在却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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