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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算了,还是老老实实学习吧。等三年后小家伙成年了,明白了什么是“喜欢”再说吧。 接下来的一天时间里,两人很有默契地绕开了那支笔,反正笔多的是,只要能写字不拘泥是哪一根。 可等殷明麓老老实实地把一天的作业完成了后,转头却发现了,那支被他放在书架上的“笔”不见了,而前脚元凤才刚离开。 他:“……” 事后,见他小脸在发呆,林舒芜摸着他的脑袋,询问道:“宝贝,怎么了?” 殷明麓皱了皱鼻子,乖乖“告状”道:“元凤哥哥把我的笔拿走了。” “不就是一支笔吗?你元凤哥哥喜欢就给他吧。”反正他们家笔多的是,林舒芜点了点他的小脸,以为儿子是舍不得一支笔,于是用教育的口吻道:“对好朋友要大方知道吗?你元凤哥哥明天还要来给你辅导功课,人家对你很用心,作为回报,你也要好好学习知道吗?” 殷明麓:“……好QAQ” 一年后,在元凤辅导之下,参加了首都市中考的殷明麓不负众望地堪堪考了两百分,已经达到了正常学校的最低标准线,林舒芜大喜过望,更加坚信他们只要肯努力和肯下功夫,她的孩子迟早有一天也能跟平常人一样。 而见林舒芜面对他的目光越来越柔和,元凤也觉得自己离目标更近了一步,于是接下来三年,除了念大学时间外,跑殷家的次数更频繁了。 因为小家伙的生日在高考那几天,于是在最后的时间内,元凤几乎是掰着指头数对方成年的日子,比全天下的高三生都期望高考赶紧结束,还自以为其他人不知道。 殷明麓:“……” 他也没想到,他以为对方是玩玩的少年时期的感情,居然真的坚持了那么久,甚至有更加历久弥坚的味道。本来他只是觉得,元凤孜孜不倦的教导,是自己“可以变聪明”的一个好手段,于是默认了对方的接近,渐渐的,一颗心却也跳动起来。 这几年,元凤变化不少,外貌还是英俊高大,但也许经过了军校的锻炼,那肤色从细皮嫩rou的白,渐渐被太阳晒成了小麦色,气质也越来越成熟,穿着军校制服的模样帅气又潇洒。 二十多岁的男人,一双冷如冰渣的眼,在注视着人的时候,下意识让人手脚僵硬,无法呼吸。 但那目光落在心上人身上时,却又神奇地融化了开,仿佛夏日天上一抹骄傲的艳阳,独独为你洒热人间。于是在对方告白的时候,殷明麓下意识就答应了,还乖乖扬起脸儿接受了一个吻,那模样柔顺极了,令元凤受宠若惊,忍不住又亲了一口。 又一场三年后元凤的生日宴会上,从军校顺利毕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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