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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的也好、得不到的也罢,那就通通都不要。这世上,本来就没什么事情值得烦恼。 轻轻的敲门声这时候响起,在沉静的房间里,突兀又清晰。 他睁开眼睛,不急不缓地把雪茄架在烟灰缸上,然后略扬起声道:“进来。” 安托万旋开门把,诺大的雪茄室里竟然没有开灯,黑暗中雪茄辛辣的味道飘到鼻尖,他恍惚了一瞬,直到眼睛慢慢适应室内的光线。 男人坐在窗边一张宽大的单人扶手沙发上,窗外的夜景透进来,沙发的天鹅绒面微微泛着光泽,男人的轮廓隐匿在晦朔的光线中,无声无息,连脸上的表情都看不清楚,仿佛与整个房间的静物融为一体,沉静寂寞;又仿佛这黑暗中主宰一切的王者,凛然冷漠。 谁都没有开口,但安托万的双脚却不受控制地朝男人的方向走去。越接近,香气越浓郁,他直直走到男人面前,终于看清了男人的眼。 男人凝望着他,沉静的眼神带着隐隐的压迫,又像带着某种蛊惑,令安托万不自觉地调整身体向他靠近,直至与他平视。 男人的吻落下来,他挑开安托万的唇舌,缠绵地与他接吻,他的舌尖湿热,齿列之间还带着辛辣又香甜的雪茄气息,有rou蔻,有丁香,有可可,还有栗子蜂蜜,温暖又令人沉醉。 安托万的心脏砰砰砰剧烈跳动,然而就是在这个浓烈得让他几乎无法思考的吻里,他却奇异地觉得,他们的心,第一次靠得那么近。 不知过了多久,沈劭祈结束了这个吻,但他的手仍然托着安托万的下巴。他深深望着面前这个讨人喜欢的男孩子,对方也在回望着他,温柔的目光分明清澈如溪泉,却令他觉得看不懂。 他并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感觉迟钝的人。他受过完整的贵族教育,其中包括大量文学阅读,他读过莎士比亚和奥斯汀,他也读过《飘》和《廊桥遗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当然知道那些文人们所歌颂的爱情是什么样子的。 他有过很多情人,男人女人,有的美到令他赞叹,有的性情令人如沐春风,他不是没有心动过。他对Juliette说喜欢,是真的喜欢。只是,一个人的喜欢又能维持多久? 喜新厌旧才是人类的本能。到最后,错过一个两个,多一个两个,都没有差别。 他也听很多人说过爱他,他熟悉那些人看他的目光,迷恋的、依赖的、喜悦的、期待的、甚至占有的。 每个人都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他的人、他的心、或他的财产。他们管这叫做`爱情。 那么你呢,安托万? 你也喜欢我吗? 你又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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