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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第2/4页)
际要比杨坚那块还管用,因为这支凤字营姓独孤而不姓杨! “小的谨遵将令! 罗七就是这样的人,他不正经的时候比独孤狼还要猥琐闷sao无耻,可他要正经起来就是这个时代最好的军人,军令如山,他明知道这样二少爷身边将缺少最安全的保护可他还是毫无异议的立刻接令。 其实上次杨广被黑鹰掠走的时候罗七并不在身边,他在负责别的事情,否则即便是黑鹰也绝不会那么轻易得手。 而这次眼前火光冲天哭天喊地,他却要眼睁睁自己离开! 杨广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罗七,你现在是少爷最信得过的人,记住,突厥人,大周人,都要活的!这事非同小可,很可能会在大周掀起一番腥风血雨,所以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明白了么?” 罗七这才真正意识到这个看似不找边际任务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他想都没想立下军令状,“少爷放心,倘若小的不能把这俩人活着带回来,少爷就赏小人100军棍!” 说完昂然起身对着一直趴在马背上的俩人喊道,“罗五,罗六,还不快滚下来贴身保护少爷,你们先把少爷送到旁边安全的屋子里等我回来,记住,即便你们死一百次一千字少爷也要平安无事!” 刚还还一裤子血水趴在马背上哼哼唧唧的哥俩立刻轻松跳下战马来到身边,只是看得出脑门子都是冷汗,走路也一瘸一拐! 不过被打了20军棍还能站起来走路的人即便在凤字营里也绝再找不出第四个! 杨广一愣,“这是怎么回事?” 罗七却已经整理好盔甲和兵器,“罗七可以50军棍不死,罗五罗六虽然差了些可20军棍还不至于什么都干不了,少爷放心他俩一定可以保护少爷周全,小人去了!” 说罢他飞身上马,而独孤鹰依然飞毛腿在前边带路,这一对组合当真十分精锐。杨广看着一人一马转瞬消失的背影,甚至想,这俩叫闪电组合不错! 他的心也稍微放下一点,可同时沉重,因为火势太大而且瞬间蔓延开来,不光是巢元方的家人是否都跑了出来,小黑子呢?正在发高烧养病的小黑子呢? 可是他绝不会流露出来,伤残和死亡是一个军人必须经历的事情。 罗五罗六马上带着他进入了提前搜索过的一处民房,一进屋子就一大股刺鼻的醋味,居然是卖醋的! 而且里边不光有醋还有醋酒,杨广很想即兴喝上几大杯,可是不幸的是,被打晕的巢元方偏偏这时候醒了! 醒过来的他虽然还有些恍惚,可是却比刚才强多了,至少不像个娘们一样哭哭唧唧了!杨广心里反而更不好受,他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郎中,他本不该遭受这些东西,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杨广心中的大志向绝不会因为一两个人的伤残和死亡而改变! 其实他不想做千古明君,也不想给杨广正名,他只想做他自己,做一个真的杨广,做一个比曹cao更伟大十倍百倍的枭雄! 当然身为一个来路不正的穿越者,历史上杨广那些巨大的工程功绩他还是要完成的,只是方法和过程会大有不同! 只是,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事永远都不会改变! 第175章 诗是用来吟的 “少爷,不能喝酒,伤口会没法愈合!” 巢元方边说边冲过去从杨广手里夺过了那个小酒坛!死死的抱在怀里,似乎坛子里装的不是醋酒而是他心爱的草药一般。 也就是他换成别人杨广早一脚踹到墙角呻吟去了,杨广真想喝酒,其实中医中对于酒的作用也不一而足,他不太在乎身上的40几处伤口,伤口虽多可没有一处是致命或者能留下残疾的,最多剩下点丑陋的伤疤而已! 这不是啥坏事,以后等他做了皇帝征服他那些美貌妃子的时候,就可以指着自己身上的疤痕肆无忌惮的吹牛b。 “美人,知道这伤疤咋回事么?想当年朕还是个翩翩美少年,在潼关城黑龙谷口遭到了上百匹野狼的围攻。不过出生就是畜生怎么可能跟真龙天子斗呢?朕手里只是一把匕首,左手刀,咔咔咔咔,全都灭掉,一刀封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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