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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 (第2/3页)
” 见伏子熠皱眉,似乎是在追忆,她顿一顿,又接着说些细节:“那天是您给我开的门,还请我进屋,给我倒了一杯水。” 她说完,晶亮的眼睛看向他,很期待的神色,好像在等他回一句“原来是你”。 成年人当然聪明又狡猾,伏子熠作思考状,然后遂她的愿:“哦,是有一点印象。” 周茉笑起来,又说:“伏城也考来了旬大。您见过他了吗?” 伏子熠闻言,看了她一眼。过一会,缓缓道:“你知道我很久没有见他了?” 她自觉失言,一时怔住,伏子熠微笑一下:“看来你很关心小城,倒是很清楚他家里的事。” 周茉咬住嘴唇,涨红了脸:“我也是无意听同学说的……” 伏子熠摇摇头,心平气和道:“我跟他母亲离婚很多年了,的确一直没再见过他,他大学去了哪儿也不知道。还要谢谢你告诉我,有机会,我跟他见见。” 周茉低头不言语,不知不觉,伏子熠停了脚步,她一抬头,才发现已经到了宿舍楼前。 “快上去吧,”他站在阴影里,淡声说,“下周上课见。” 她也只好礼貌应答:“谢谢您送我回来。” 伏子熠倚着树干,目送她拉开宿舍铁门上楼。只是站了一会儿,就已经有路过女孩的目光疑惑投来,他随即抬脚,转身朝校门走去。 男人要分三六九等,有人不解风情,也有人天生情种,身穿乱花丛,有资格去拈最香最嫩的那一朵,低头嗅上一嗅。而那之后是摘下来别在胸襟,还是玩过一阵又丢掉,全都随他自己心情。 伏子熠自认是后者,他也的确有那天赋。 读懂女人的心,有人以为是千古难题,对他来说却不算难,而至于比女人还逊一筹的懵懂女孩,就更是易如反掌——例如刚才这位,喜怒常形于色,眼睛和嘴唇就是她最忠诚的叛徒。 没必要再细究,总之是个高傲又刻薄的女孩,不太好俘获,他也没什么兴趣。 可虽说现在没兴趣,刚才却也真的动过心。目睹她低头偷看手机时,大概是读到了什么好消息,唇角轻轻弯起,眼尾上扬,那个画面映进他眼里,一瞬间,他记起另一双酷似的眼睛。 那双眼睛太脆弱,他明明吻得轻柔,却总会痛苦落泪。可她却又那样牙硬,从来都不会恳求他,看向他时冷漠又虚假,他为这眼神发过疯,一记就是这么多年。 生物系有个魔咒,历届学生智商超群,可惜都是头脑发达,四肢简单。 院系间的各种体育比赛,不重要的向来直接弃权,非上不可的,那就简单随机抽样,抽出天选之子临时训练,赛场上打打酱油,第一轮结束,直接回到观众席吃爆米花。 所以当伏城把篮球队的申请表交上去,一瞬间审核通过,成为篮球队光荣的一员。 秋天的太阳光好像比夏天还要烧人,陶正上了几个篮就瘫在树荫里,一瓶水咕咚咕咚灌下一半,盯着认真练球的伏城,过一会想到什么,自己笑到肚子直抽:“我说你别练了。你们系那群小废物,一通疯跑去扔自家篮板,你就是练得再牛逼,也不能一打九啊。” 伏城站在三分线正准备定投,听了这话斜他一眼。 当初怂恿他报名的是他,现在疯狂嘲笑的也是他,练了近两周球,这个梗已经被他乐此不疲地玩出花,球技提没提升不知道,腹肌是肯定已经笑出来了。 伏城习惯不去理他,陶正讨个没趣,闭麦安静。又看了一会,摸摸下巴:“不过说真的,你打得确实不错,是找人专门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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