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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兼爱非攻 (第2/3页)
以有道而伐无道,乃天之所顺其为,而以无道伐有道,自然非天之所许。故汤武因之而成大业,桀纣因之以失社稷。是以孟子曰‘邦无道。天下共伐之’。” “不然。”腹摇摇头,“无道也好,有道也好,皆是夺民之用,废民之利之举。君不见,虽汤武成其大业,然而百姓未得其利,反而十室九空,童子失其父,姬妾失其夫,白发老妪失其子,百姓失其田地之所利。以天下之衰亡,成就竖子之英名,虽有征伐之由,怎能免其战乱之罪孽?” 说道这里,赵雍就听出来了。墨家思想虽然起源于儒家,但是由于更加具有地气,反而更多的是站在平民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所以在墨家人的眼里,百姓的利益只要受到了损害,就难以说,这样做是正确的,反而应该是错误的。所以,即使商汤周武是胜利者,也不过是以百姓的利益,成就了他们自己的名声! 赵雍沉吟一会,遂说道“君之言,缪也。且以水喻之。水之形也,有溪有川,有河有海。水以溪川之所流,以灌溉田亩,人畜所饮。然以河海所流,则泛滥而无常。以此,君敢言不再用水乎?事有利,亦有弊。以千百人之流离,成就千万人之和睦,轻重所及,君可为我言否?”赵雍用水来比喻,说水有小溪,也有大河大海,不能因为他泛滥之危害,就不去饮用他。 腹沉吟一会,突然觉得,自己好像陷入了一种矛盾的境地。就像是赵雍说道,之前他看待战争,看到的都是它不对的一面,然而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看,赵雍说的也是对的。毕竟,虽然商汤周武牺牲了数百数千的生命,换来的,却是整个天下的太平,这种观点,是自己之前所没有看到的。 “然天下之所乱,诸侯之所战,皆起于不兼爱。盗爱其室,不爱其异室,故窃异室以利其室。贼爱其身,不爱人,故贼人以利其身。同理,诸侯若爱其异国,则天下大同,何至于有道无道之所分?”腹虽然刚才被赵雍驳斥的有些不自然,不过很快就想到反驳他的理由,那就是墨子的“兼爱”的观点,他认为,如果盗贼和诸侯,都爱护对方的房子和国家,天下就会太平了。 “君之所言,诚如是。然而,天下之盗贼,如何爱他人之异室?人之所生,有天生富贵者,如诸侯官吏,有生而贫贱者,如贩夫走卒。盖始天之所养,非可择也。然人之所境遇,全然于自己所掌控。故有盗之始也,非其所愿,盖因其所据有之资财,有不均也。”赵雍反驳道。 “是以君子所为,当以富者资助贫者,以求天下之均一,当可消除盗贼之所生。”说道这里,腹就相当自豪了。因为在墨家中,就有富裕的人接济穷人的规定,是以在他看来,这种行为,实际上是消除贫富差距的根本所在。 “不然。君之所言,实乃盗贼之论。富者之所有,但凡其劳动所得,皆是合乎情理之道,何罪之有。为何要以一人之富,均其所有为贫者?如此理,则与盗窃他人之财物有何异也?无非,他人盗富人之财物为利,而君盗富人之资财为名而已。一盗于财,一盗于明。为利者,百姓痛骂也,为名者,百姓称赞也。然而盗名之辈,恶于盗财者甚矣!” 听到赵雍说自己是欺世盗名之辈,腹坐不住了。自己只不过是想让均富人之财务,用之于贫者之生活,怎么就成为了欺世盗名之辈了? 其实在这里,腹最大的错误就在于,没有看到保护私人财产的重要性。武断的将墨子中的富者资助贫者的事情扩大化。简单的套用的所有的事物中,这也说明,至少在腹的心里,世上的富贵,都应该散播于世界,这样天下就没有的了。 但是在赵雍看来,保护私人财产,是一个最基本的事情。不能因为我是有钱人,你们就打我的土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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