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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2/7页)
,哪一个不是把古云当作那种返老还童前辈高人。因为古云现在所展现出来的能力,他们从来没听说过哪个人能在他这个年纪拥有过。所以一睁开眼睛,慕容勇就对着古云鞠了一躬道:“古先生对小儿的再造之恩,慕容勇没齿难忘,古先生以后有什么吩咐的,只要我能做到,决不推辞”。他现在可是极力的想巴结好古云,在他看来,古云就算不是回春境界的医修,也至少是个医师后期的,这些人可都是他平时连见上一面都难的角色,现在既然站在自己面前一个,自己又怎么能错过这么好的机会呢。 古云呵呵一笑道“慕容城主不必客气,我还会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到时会有很多地方需要城主多多照顾的”。 第一卷:神龙当医生 第六十四章:炼蛊,成功 “求之不得,求之不得啊,能有一个像古先生这样的高人住在我这小城里,那是我的荣幸啊。以后古先生有什么事情尽管来找我,在整个帝国我虽然算不得什么。但在这个城里,我说一,别人还是不敢说二的”。一听古云说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慕容勇立即兴奋起来,他还想要怎么样才能将古云留在这里呢。要知道这样一个医修,可是不会待在像他这样的一个小郡城里的。这些人基本上都会成为帝国的供奉,要么就是在医神门里跟那一群医修讨论切磋,到了他们这个境界,已经很少有什么事情能打动得了他们了,除了境界的提高。所以,可以想像古云说要在这里居住,慕容勇会有多兴奋。 看着慕容勇的样子,古云淡淡一笑,没想到自己医修这个身份还这么吃香,看来还真的可以为自己省不少事啊。不过现在古云可没心情跟慕容勇扯下去了,他可还急着看今天的收获呢。跟慕容勇说自己因治疗精神有点疲惫需要休息一下,然后在慕容勇的千恩万谢中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一回到屋中,跟两女打了一声招呼之后,古云立刻迫不及待的把那个小小的玉瓶拿了出来。透过玉瓶看着在里面那横冲直撞的金色光线,即使以古云的定力,也还是感觉到有些兴奋。这可是金丝蛊啊,有着蛊王之称的金丝蛊,没想到居然能让自己给碰到。真不知道慕容勇那儿子是走运还是倒霉,这种千年难遇的东西也能让他碰到,不过碰到自己那倒是他走运,别人可不一定会知道金丝蛊这个东西。他也还是通过他师傅给他的那毒经才知道有金丝蛊这个存在的,毒经分为毒,蛊,咒三个部分,每一部分都记载了很多种普通的,难得的,稀少的毒物。 蛊术,就是通过蛊虫来控制人或者其他活物的一种功法。修炼蛊术的人,必须先找到一条母蛊将它炼成自己的本命血蛊,而后再通过本命血蛊分化出子蛊幼虫,将子蛊幼虫用各种办法打入到想要控制的活物体内寄生,子蛊会在寄生者体内成长成成虫,到那时,拥有母蛊的人就可以通过子蛊来控制被它寄生的宿体做任何事情。就算是让他自杀,他也会毫不犹豫的立刻动手。当然,被控制的人修为不能比控制者高出太多,要不然,别说控制了,被寄生的人会立刻将子蛊炼化。到那时,修炼蛊术者轻则轻则重伤,重则殒命。虽然如此,但蛊术在修真界还是被冠以邪术之称,蛊术修炼者也被其他修真者疯狂的追杀,毕竟悄无声息的控制别人的生死,这种事情就算是修真者也会感到有点难以接受。 金丝蛊是在蛊虫中排名第一的母蛊,有着蛊王之称的一种罕见异蛊。没人知道它的来历,只是,在修炼蛊术的人眼里,那就是至宝。一般的蛊一次也只能分化出一条或者几条子蛊来控制别人,金丝蛊则是可以无限的分化出子蛊来,就如一次控制几个元婴期的人或许并没有什么,但如果是控制一群的话,那就有点恐怖了。而且金丝蛊还有着一些其他蛊虫无法企及的优势,那就是幼虫成长时间短,隐匿性很强。别的幼虫要几个时辰才能成长到成虫,但金丝蛊只要短短的几个呼吸时间。一般的幼虫,最小的都有米粒一般的大小,但金丝蛊的幼虫则细如发丝,而且速度奇快,这个从刚才古云收取那条慕容勇儿子体内的金丝蛊幼虫就可以看得出来。修真者就算发现了金丝蛊的存在,但如果不能避过它那快若闪电的速度的话,在短短几个呼吸之后,就已经被人控制了。有着这么多霸道的特性,所以说它是蛊术修炼者眼中的至宝那是一点都不为过的。 只是金丝蛊太过难寻,又没人知道它的来历,所以真正拥有过金丝蛊的人并不多,但每一个拥有者无一不是强势一时的人物。古云不得不感叹自己的运气真的是好,居然能在这里让自己碰到一条刚刚出生不久的幼虫。他第一眼查看慕容勇儿子的情况就发现了金丝蛊的存在,而且还不是别人放的子蛊,而是一条还没成长的母蛊,这一发现让古云差点没高兴的跳起来。但想要捉取到这条幼虫却也还是有一点难度的,当然,如果不考虑慕容勇他儿子的性命的话,难度就没什么了。要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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