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许你啃一口_第125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25节 (第1/2页)

    至于原因,大概是担心他不在时楠身边,小丫头被人拐跑了吧。

    韩珩的原话是:工作升迁的机会很多,但错过你,我会后悔。

    时楠听完还觉得不可信。

    当时自己对他还没什么想法,他对自己也最多算是好感,他怎么就敢确定两个人一定合适,一定会在一起呢?

    韩珩笑了笑,没回答。

    -

    再一杯果酒下肚,时楠吧唧了两下嘴,伸手去拿瓶子,准备再倒一杯,刚触碰到瓶身,一只大手就抢先将瓶子移开。

    头顶传来男人不悦的声音:“还没喝够?”

    时楠抬头,就看到韩珩紧绷着脸,满是不悦的盯着她,感觉她再敢伸手去碰酒瓶,他就能当场教训她一顿。

    时楠怂了,将小手收回来:“我没喝多少。”

    “第五杯了”

    “……”

    这人不是一直在跟人应酬吗?怎么还有时间看着她,而且还观察的这么清楚。

    时楠见旁边不少人在朝他们这边看,不得不出声提醒:“韩哥,都在看我们。”

    韩珩松了眉头,扫视一圈,留下一句‘不准再碰酒’,随后转身离开。

    时楠还算听话,之后没有再碰酒。

    这么乖巧的行为可能让某人很愉悦吧,不知道从哪儿应酬一圈,竟然拿了杯温热的牛奶过来,路过她身上时,随手放在她手边。

    期间依旧跟身边人谈笑风生,丝毫没有因为照顾她耽搁。

    聚会一直持续到了晚上十一点多,韩珩喝了酒,但不至于醉的程度,一路上时楠都没说话。

    回到住处,换上拖鞋,真打算溜回卧室,刚走两步,卫衣后领就被人揪住,身后传来男人低沉沙哑的声音:“去哪?”

    时楠:“去房间拿睡觉洗澡。”

    韩珩:“转过来。”

    闻言,时楠没动。

    下一秒她的手腕被人攥住,微微施力,她整个人就装近了男人怀里,鼻息间都是他身上的味道,其中掺杂着酒气。

    时楠想躲,而这时她的腰已经被男人强有力的胳膊箍住,下巴也被钳住,抬起,视线撞进他漆黑的眸子里:“这时候知道怕了?”

    时楠眸子闪了闪,佯装镇定:“没有。”

    “忘了自己醉酒后有胡乱亲人的毛病了?”

    时楠咬住唇,与他对视的眼睛弯成小月牙:“其实……我喝醉了不乱亲人。”

    闻言,韩珩许久没说话,眸色逐渐加深,俯下身咬住她温软的唇,低低骂了句:“你个骗人的小东西。”

    第96章 啃九十六口

    翌日, 外面飘起了大雪。

    时楠被闹钟吵醒,不满的哼唧两声,朝男人怀里蹭了蹭, 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准备继续昏睡。

    这时耳边传来男人低沉的提醒声:“再睡上班就要迟到了。”

    听到迟到两个字, 时楠倏然清醒,睁开酸涩的眼睛,声音沙哑:“几点了?”

    “八点半。”

    闻言, 时楠忍不住哼哼唧唧的撒娇:“好困。”

    韩珩起身掀开被子, 在她额头安抚的亲了下, 将人抱起。

    时楠的睡意瞬间吓跑大半, 下意识搂住他的脖子,双腿也死死圈住他的腰身,警惕问道:“做什么?”

    韩珩没说话, 抱着她走出卧室,看出他是带自己去洗手间, 时楠才放松了身体, 将下巴抵在他的肩头, 继续闭着眼睛犯迷糊。

    她不算懒,平时八点的闹钟一响她就会起床洗漱, 夏天在家里住时,更是六七点就爬起来吃早饭,骑着电车乐滋滋的过来上班,可昨晚韩珩实在太折腾,弄得她都没精神上班。

    不过除去有案子时,他们也不算太忙,大部分时间都是坐在位子上, 自己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今天外面飘着大雪,地上厚厚的一层雪,大家都不想出门,干脆待在科室里闲聊。

    其中聊的大部分都是过年期间的事情,譬如我家一个亲戚之前怎么怎么样,现在怎么怎么样,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无聊时听个乐呵。

    最后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了时楠身上。

    张法医:“小时呀,你还记不记得我前段时间说我有个外甥,学法律的,跟你同岁,也是去年刚毕业,没想到他竟然进了申和律师所实习。”

    他们警局每天都与案子打交道,自然会认识不少律师,其中申和律师所给不少大案打过官司,胜诉极高,在业界内的风评也不错,不少毕业生都以进申和律师所为目标。

    “之前我就想介绍你们认识认识,结果一直没机会,今年过年时我见到他时才想起来,要不我把你的微信推给他吧。”

    “啊。”时楠慌了神,忙笑着摆手:“不用不用。”

    那张法医还以为她是在害羞,笑着摆手道:“嗐,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现在你们小年轻不是都流行自主恋爱嘛,你也不要有太大压力,聊一聊才知道合不合适嘛。”

    闻言,其他同事也跟着起哄说加上认识认识,就算现在还不想恋爱,就先交个朋友嘛,不碍事……

    几个人你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