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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乱世 (第1/2页)
云流风散,茫茫天地,只余下他一人,抬头仰望天际,蔚蓝色的天空,如一块巨大宝石横亘在天穹,碧绿晶莹,映照熊熊烈阳。 “从今日起,我就要孤身闯天涯了!”他低声道。 “吞天圣子出世了,他背负魔剑,要斩杀人族圣体!” “这一届的吞天圣子很强,本身便是王体,又吞噬过不少特殊体质,强大绝伦。” 南域,许多人都在讨论这件事,发表不同的看法。 秦奇才来北斗星域不久,但早已名满天下,不仅因为他是人族圣体,更因为他诸多“战绩”被人挖掘出来。 敢杀吞天圣地的候补圣子,副教主;曾援助元初圣地,对抗太古王族;曾斩杀混天族少主,从太古祖王手里逃得性命,一桩桩,一件件,都足引起轩然大波,让天下瞩目。 “那两个家伙真不是我杀……”秦奇嘟囔,但却没有开口解释。 “好!不愧是我人族的圣体,果然英雄气盖世,有此人杰在,看来用不了多久,黑暗动乱就会被平息。” “这话说的不错,大成圣体出,平动乱,息天下,那些太古生物与妖魔蹦跶不了几时了。” 有人高兴有人愁,大多凡人与散修都很高兴,但有些见不得光的势力,可就未必了。 许多强者依旧叫嚣着要杀他,因为吞天圣地足够强大,足以让不少势力主动交好。 更何况,不久前太古王族也曾下令要诛杀他,暗中不少势力翘首以待,希望拿他的人头,讨好混天族,藉此渡过大劫。 他们都是在黑暗年代,匍匐于太古王族脚下,摇尾乞怜,失去了人族血气的败类。 “有人不做,偏偏想做狗,该杀!”秦奇眸子冷酷,对叛徒最是厌恶。 这其中就包括冥神宫,火凰门,凌云圣地,黄金家族等,都是太古皇族的犬豕,让人心生忿愤。 敌人固然该死,叛徒更加当诛! 当然,这群家伙在秦奇眼中,还不算是人族,他们血脉不纯,至多算是杂种。真就让他感到可耻的是,那几个一心巴结太古王族的圣地,实在丢尽了人族颜面。 披着人的皮,却有一颗狗的心! “这种人就该扒他的皮,抽他的骨,剥掉他的人身,让他安心的去做狗……”秦奇咬牙切齿。 人各有志,他从不勉强,也不会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别人身上。但有一点,你不能因一人之私,而侮辱、残害整个人族。 要做狗可以,先将我人族的皮、血、骨、传承等,全部还回来,两清之后,你再想做狗,他绝不拦着。 “这些人太过分了,居然帮着太古王族,迫害我人族圣体。” “实在是垃圾,让人作呕!” 南域,不少人族修士心头暗恨,若在寻常之即,这般做法固然令人不齿,但不好多说什么。毕竟,修行界打打杀杀,乃常有之事,不能因为对方的体质,祖先功绩等,就有所顾忌。 可如今不一样,乃非常时期,黑暗动乱来袭,所有人族都应该团结一致。这个时候再残害人族圣体,那显得过分了,即是自毁长城,破坏团结,也是自绝于人族。 “听说这次出手的,可不仅是吞天圣地,就连天庭、地狱、人世间,三大杀手神朝也会出手,他们的神子磨刀霍霍,都对圣体的头颅很感兴趣。” “这几人可都是北斗年轻一代的佼佼者,多半会代吞天圣子斩杀圣体!” 人们议论,心头叹息。 人族圣体才刚出生,就惹下这大批麻烦,不仅太古王族要杀他,就连吞天圣地,黄金家族,冥神宫,天庭,地狱等庞然大物,也都要取他性命,这让许多人心头叹息。 “据说,天庭神子如今便驻留南域,你们说他会不会出手对付圣体?” “很难说呀!不过地狱与人世间一定会出手,他们的古老殿堂,正缺圣体的头骨与神皮!” 人世间的古老殿堂,便是以诸王的头骨堆砌而成,地狱更是以神皮铺路,都是鲜血淋漓,凄惨恐怖。 他们冷血无情,如今更是与太古王族走得极近,自然要杀圣体的。 秦奇得悉这一切,不禁皱了皱眉头,北斗年轻一辈,他还真不在乎,名气再大,也不过是群小辈。 他如今修为,在北斗足以媲美老辈强者,真正令他忌惮的,是这些年轻人后面的大势力。 杀手神朝?太古王族?吞天圣地?都不好惹呀! 秦奇虽然蹙眉,但却也没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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