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阴九阳之阴阳神功_第6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63节 (第3/4页)

亿万子民,这才使得天地降下这大功德给孔玉,虽然羡慕,但是玉清真人却是更为孔玉有如此际遇而感到高兴。

    李煜和法海在听到玉清真人喊出功德金光的时候就是脸色剧变,看着那一朵朵飘落下来的金色莲花,李煜和法海都是明白,如今这样的结果更是让他们无法对孔玉出手了,而看着那功德金光使得他们非常的嫉妒,不想再受这样的刺激,于是李煜和法海都是化作了一道流光飞走了。

    看到李煜和法海飞走了,蜀山剑派,慈航静斋和三大世家的人也是没有再逗留,都是立刻离开了这里,毕竟他们都是和孔玉有着极大的仇怨的,而现在孔玉的实力再次大增,自然是让他们感到不自在了,与其在这里受煎熬,还不如离开的好。

    而随着蜀山剑派,慈航静斋和三大世家的离开,那一朵朵金色的莲花也是落到了孔玉的头上,被修炼阴阳神功的孔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吸收了进去。

    不过不光是孔玉,大巫相柳,牛头马面,北邙鬼王,鲁平等五人,绿袍老祖,黑龙王,白素贞,小青等人都是得到了功德金光,只不过比起孔玉来说,他们得到的功德金光就要逊色太多了。

    正文 第226章 天罡地煞

    本章字数:2120

    功德金光从天而降,在空中幻化出一朵朵金色的莲花,不过这些金色的莲花并不是全部都涌向孔玉一个人的,凡是参与了这次抵抗宙斯和耶和华他们这些异域修真者的人都是可以得到功德金光的奖励。

    只不过这些功德金光幻化的一朵朵莲花却是有大有小,小的只有指甲盖大小,而最大的却是有一个脸盆儿那么大。当然,那脸盆儿大小的金色莲花自然都是落向了孔玉,不过就算是得到了只有指甲盖大小的功德金光也是让所有人都是极为的兴奋。

    “哈哈,想不到我绿袍老祖一声杀戮无数,现在居然能够得到这功德金光,这真是天道无常啊。”绿袍老祖在吸收了一朵婴儿拳头般大小的金色莲花后哈哈大笑着说道,脸上的兴奋神色溢于言表,不过目光却是注视着孔玉,虽然他的真灵本源被孔玉禁锢住了,但是他很明白自己能够有这样的际遇却是多亏了孔玉,心中对孔玉的抵触也是少了许多。

    大巫相柳,牛头马面还有鲁平他们五人在吸收了那功德金光幻化的莲花后也是非常的激动,尤其是牛头马面,他们没想到自己在地府千万年都没遇到的好事儿,来到这人间界短短的时间内就让他们碰到了,不过他们也是明白这个功劳是要归功于谁,所以也是对孔玉收了他们的真灵本源不是那么嫉恨了。

    白素贞也是得到了一朵婴儿拳头大的金色莲花,这让她也是激动非常,对于功德金光的其他好处她倒是没有多大的兴趣,唯独是可以洗清身上的罪孽让白素贞极为兴奋,因为当初的过错使得她造下了无边杀孽,这一直都是白素贞的心病,一直想要从其中解脱却不能够,如今终于是有机会了。

    当众人将功德金光都吸收了之后,天空中还是在飘飘洒洒的向下落着功德金光,那一朵朵脸盆儿大的功德金光幻化的金色莲花不断的向孔玉的头顶落去,通过孔玉头顶的百会xue进入孔玉的体内,被孔玉一朵朵的吸收了。

    尽管看着孔玉得到了如此之多的功德金光,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对孔玉有嫉妒的心情,要知道这场大战之所以能够取得胜利几乎都是孔玉的功劳,如果不是孔玉力挽狂澜,说不定华夏九州如今依旧是落在了异域修真者的手中了。

    不过此时的孔玉却是完全不知道这些事情,他施展化血神拳将那吸收宁凝聚了上万名异域修真者的天使化作了一团团的血雾,然后吸收到了体内,此时正在努力的炼化着那些蕴含着精纯能量的血雾,增加着自己的阴阳真气。

    阴阳神功快速的运转着,不光是影响到了孔玉的丹田,使得丹田之中凝聚出了阴阳金丹,更是影响到了识海中的元神,尽管孔玉的元神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创伤,但是在孔玉运转起阴阳神功的时候,凝聚成元神的五行真气也是在悄然发生的变化,逐渐的向着阴阳真气转换,使得原本五彩光芒绽放的元神此时却是向着黑白两色转变着。

    而在这个过程中不断的有功德金光幻化出金色莲花进入到孔玉的身体之中,不过却是没有向着识海和丹田涌去,而是涌进了孔玉的识海和丹田之间的经脉之中,渐渐地与孔玉的周身经脉渐渐的融合在一起了。

    一个修炼者,不管修炼的是什么样的功法,都是先要将天地五行元气吸收到体内的经脉之中,然后按照各自的功法运转,将天地五行元气炼化成自己需要的真气,然后或是储存在丹田,或是储存在识海之中,这就要看个人的修炼方向了。

    可以说人体经脉是天地五行元气的加工厂,而人体的经脉也是如同人体的xue窍一样的神秘,除了那些很容易找到的经脉之外,在人体之中还隐藏着很多的经脉。一般的修炼者都是只能让天地五行元气在自己体内几条经脉运转,还有很多经脉是没有用到的。

    就算是孔玉是五行均衡之体,并且打通了周身三百六十五个xue窍,但也只是让天地五行元气在奇经八脉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