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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白麻利地应了声,进了内室,直直打开柜子,甚是显眼,一把拿了出来。 里面有她织好了的围巾,还有织了四根手指的手套,还有一件不知道在袖口,领口如何分针的毛衣,还有一件织得乱七八糟、歪歪扭扭的开衫毛衣。 这些里面,唯有围巾尚算齐整,别无花样,其余的手套之类,只依稀看得出样子,长的太长,短的,尚还好。 富察舜华将围巾递给春白,“你试试,暖和么?” 春白见主子对自己和颜悦色,立时面上欢喜不已,接了过来,摩挲着已是处理得极好的羊毛,有些难以下手。 “这个东西,围在脖子处,可以挡风,到了冬日,可以试试。” “秋云,你试试织出来这个衣裳的袖口与领口,前一阵儿你不是瞧着我做了吗?你做了个围巾,不是极好?你针黹好,没准儿能想出来呢?” 也幸亏她小学时候,家里的奶奶总在家织毛衣织毛裤织袜套织围巾织手套的,跟着瞧了几眼,还学了一阵儿,后来太磨时间,又枯燥无聊,都做了一半儿就扔下了。 到了大学,室友又开始织围巾送男朋友,虽然最后做出了一个直角梯形,但能做成,她也算提供了一点技术支持,还和她一起看了围巾手套毛衣等的视频。 靠着原本模糊的记忆,她才能把围巾打出来。 秋云略略思忖一会儿,便先起了领口,试探着穿引,觉得不成,又给拆开,来来回回数次,用去了大半个时辰,才找到给领口和袖子分针的好法子。 秋云一向对针黹感兴趣,富察舜华的贴身寝衣都是她做的,连带着手帕荷包香囊络子等也都是她的活计。 熟悉了织法,她倒也能分心一二,道:“可惜了这是粗针,也是粗线,难免有些孔洞,就算是穿着,也会漏风,要是细针,用银或者铝打造,保证硬度,把间隙就能缩小,虽然耗费的时间也就长了不少,但保暖程度也大大增强。” 她一边说着,一边给左边袖口处先收针,展开看了眼,“没有花纹,看着倒不那么好看,可以想法子设计一番花纹,看着还顺眼些,这样,太简单了。” “其实,也还好,若说没有花纹单调了些,大可以在颜色上找补,这只袖子是蓝色的,领口一半是蓝色的,其余的是白色的,也不错。” 秋云点点头,“确实,色彩搭配上,比较雅致,这样的羊毛衣裳,不必布料做起来的,有了咱们那等花纹,其实很难令人入眼,反倒显得俗了。” 说罢,又开始织起了右边的袖子。 富察舜华看她就这样完成了一件毛衣,乐得不行,忙进了内室,□□白将她的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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