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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1/2页)
“2021年12月28日,也就是案发前一天的晚上,你在哪,在做什么?” “在一个朋友家里玩‘填坑’。” 秦颂习惯性拿起手边一支派克钢笔,摩挲把玩,继续追问:“你解释一下,你说的这个‘填坑’,是什么意思?” “就是一种扑克打法,我们那边都玩这个。” “当晚你输了多少钱?” 陈厉峰情绪突然激动:“那他妈是那几个赖逼抽老千!” 审判长再度敲击法槌,“被告人,注意你在法庭上的用词。” 涉案共计27份证人证言,一半以上表明陈厉峰有赌博恶习,经常输钱,还曾为此偷过邻居家的东西。 审判者也是人,拥有和普罗大众一样最朴素的“法感觉”。哪怕劣迹前科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也将极大程度影响法官心证。 公诉方的意图昭然若揭。 姜郁立刻反对打断:“审判长,公诉人的问题与本案无关。” “公诉人的问题与被告人的作案动机紧密相关。”秦颂有意咬重后四个字,态度坚定笃然。 审判长斟酌片刻,站了检方:“被告,回答公诉人的问题。” 尽管辩护人的反对意见未被采纳,陈厉峰还是收到“提示”,小声咕哝:“我记不清了……” 秦颂目光笔直看向姜郁,有说不出的质询意味。 几年不见,她还是一点都没有变。专擅运用各种庭审策略,放大一切程序瑕疵,对于事实避而不谈,哪怕它就摆在眼前。 数秒钟后,秦颂收回视线,在法庭一侧的幕布上投出陈厉峰的第三次审讯笔录。 他将结尾处的签名和手印放大,问陈厉峰:“被告,这个签名和手印是不是你的?” 陈厉峰不明所以,只得如实回应:“是……是吧。” 秦颂步步紧逼:“是,还是不是?” “是。” “好。那你念一下中间这段。” “那天,我跟几个朋友打‘填坑’,打到第二天早上。输了大概有五六千块钱……” 陈厉峰悻悻,声音越来越低。 秦颂满意放下手里的钢笔,冲审判席微微颔首,“审判长,我暂时没有其他问题了。” 庭审继续。 审判长问:“辩护人,你有问题要问被告人吗?” “有。”姜郁合上笔记本电脑,看向被告,“陈厉峰,你日常的收入来源有哪些?” “我妈在镇里给我留了个‘门脸儿房’,一年有四五万的租金。” “21年的12月份,你去收过租吗?” “收了,每个季度15号都收。” “收了多少钱?” “一万多点。” 既然在案发前有一万多的收入,为打牌输掉的四五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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