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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东,给生生小姐问个好 (第2/2页)
往后的日子,阿东便和父母一起,在罗家外屋住下了,那时候罗家刚到安城,万事待兴,都要赵德隆和程英着手cao办,加上阿东课业不紧,他也时常会抽了空帮忙。罗生生就经常趴在阳台上看阿东一家子忙活。好几次阿东抬头,都能见她眯着眼盯场的样子,视线对上了,她就笑着招手,挺没脸没皮的,弄得他浑身不自在。 “和个傻子似的。” 后来罗熹出国读书去了,也不知道谁起的主意,阿东被喊来当罗生生的伴读。罗生生是个典型的文科脑袋,数理差得一塌糊涂。赵程东给他讲题,她总是起初认真听着,慢慢就趴下身子,也不吱声哪里不懂,到了后程,不是玩阿东的手指就是在草稿纸上涂涂画画,成绩自然提不上去。不过罗家也不急,这种家庭的子女,自有其他出路,人生的天顶比他阿东高到不知哪去了,一时的偏科并不算什么大事。所以即便罗生生一直没长进,罗母罗父也不责怪他。 一日傍晚,暮色昏黄中透着嫣紫,鱼鳞云铺陈半壁天光,罗家院子外是车水马龙的人间烟火,客厅里的老唱机放了盘英文版的玫瑰人生。萨克斯婉转悠扬,Louis Amstrong的歌声带着舒适的顿挫,有些醉人。罗生生沉浸在如此的浪漫里,她侧头欣赏,阿东的脸被夕阳打亮了半侧,温暖而柔和。 “阿东,我给你写首诗吧” 阿东没有回她,她已经习惯了对方一本正经不爱搭理她的模样,也不甚在意,提起笔来默了段莎翁的十四行诗给他,用的是张沾着茉莉香氛的书签,写完小声颂给他听。 听着听着,正在做题的阿东突然顿笔,看向她。 “是什么意思?” “万物易变,但吾爱吾诗永恒。”罗生生把书签捂在胸口,口气老成地说道。 “你一个孩子懂什么,真不害臊。”阿东抽走她的书签,压在了习题下面,呵她“赶紧做题,你再倒数,就得挨着讲台坐了。” 罗生生没看见阿东有些微红的脸颊,嘟囔嘴“阿东真是无趣” 赵程东是知道的,罗生生喜欢他的皮相,因着这份喜欢,他的心底生出了从前不敢有的放肆和骄傲。私底下他从不叫他生生小姐,一有什么便呵斥罗生生没有长进。罗生生也瓜皮的很,总笑着,不恼但也确实没有长进。 直到有一天,一个叫宋远哲的人出现在罗生生的身边,赵程东的骄傲便在一瞬被打回原型。 宋远哲什么时候来的,做了些什么,如今的赵程东也就是程念樟已不大清爽。他只记得一些小事,当年罗生生追着宋远哲满花圃的跑,踩坏了他和程英刚种下的花苗,程英郁郁着还得给两个祖宗陪笑;还有,他时常给罗生生讲题讲到一半,这个宋远哲就冒出来带着罗生生往街上窜,任他在后面怎么喊,罗生生是头也不回;再后来,他与罗生生就彻底是两个圈子的人了,有一回他无意听到宋远哲对罗生生说: “那个阿东,哪来的?” “赵家阿姨的儿子呀。” “哦,下人的儿子啊,还以为多大来头呢,你倒是听他话的很。” 宋远哲这个纨绔,出言甚是伤人,阿东没有听下去罗生生的回应便负气离开。上高二后申请住校,便没怎么见过罗生生。最后一次遇上,是罗家出事离境的那天,这一回,罗家没再把赵家带上。 罗生生那时候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十五六岁的年纪,依旧笑得明朗。她在机场见阿东也来了,拉着他的手不肯放。 “阿东,你现在好高啊。”罗生生踮起脚比划了一下两人的身高。 “嗯,你也不矮” “我妈说这次我们家先过去,等安顿好了,再接你们。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看袋鼠打架,你说好不……” “生生!过来!” 罗生生话说到一半就被罗父打断,他掐了下时间“时候不早了,我们得过安检了,你们也早点回去,宋家是好人家,答应我会帮你们一家都安顿好的,不用担心。” 两家人挥手告别,却是各怀愁绪地说着再见。 一别经年,早已物是人非。罗生生的诺言果然和她的“吾爱永恒”一样儿戏,罗家不曾再回来,也再没有管过赵家的生死,赵德隆出事的那天,他打通了罗家在澳洲的固话,他无望地呼救,却被罗母硬生生挂断,十几年的主仆情谊,飘散如烟,真是薄凉的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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