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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故事 (第1/2页)
蒂莫西已经早脑海中将这个不知廉耻的家伙反复惩罚几百遍了,却万万没想到,他开口问的居然是…… “你不记得自己是谁了?”蒂莫西反问,“开什么玩笑。” 佩恩目光微微下垂看向左下方,然后又抬起头与蒂莫西对视:“我真的想不起来了……没骗你。” 说完,他又担忧地问道:“真糟糕。对我而言,你肯定是很重要的人吧?我却把你忘记了,真是对不起。” 蒂莫西下意识想反驳,他才不是什么重要的人,可话未出口,便又收了回去。 他站起身来,后退半步,上下打量着佩恩,半晌才笑出了声:“呵,没关系,作为你很重要的人,我不会因为这点小事生爱人的气。不过你忘记了我,我很难过。”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蒂莫西的演技,佩恩却像是完全察觉不到似的,满脑子都是刚才听到的“爱人”二字。 果然,他是自己很重要的人,很亲密的人。 自己怎么就将他忘了呢? 佩恩急得上半身前倾,紧张兮兮的,满心愧疚,声音都带了些讨好:“别难过好吗?我会努力的,努力想起来……” 蒂莫西逗弄佩恩上瘾了,于是紧跟着暗示:“你什么都记不得了,可我还什么都记得……” 佩恩立刻接收到蒂莫西悲伤的情绪,身子更往前了些:“那,也许,你愿意陪着我想起来吗?” 蒂莫西就等着佩恩自己主动说出这句话,闻言嘴角轻微地上一瞬,随即又装出一副欣喜的样子:“真的吗?你愿意我陪着你吗?” 佩恩听到蒂莫西这样卑微的语气,心里更难受了些,强扯了一丝微笑:“当然愿意!” 蒂莫西佯装兴奋,上前搂住了赤身裸体的佩恩:“哦,我亲爱的佩恩,我的爱人,我首先希望你记住我的名字,蒂莫西。” 佩恩的身体被夜风吹了半天,早已经偏凉,乍一投入蒂莫西温暖的怀抱,不自觉地抖了一下。 “是的,蒂莫西,我已经记住了。” 原来自己叫佩恩。 听起来和蒂莫西很般配啊。 他说不出这样的想法从何而来,就好像他看到蒂莫西的第一眼,就觉得自己和他很亲近。所以,他先入为主地认为自己和蒂莫西之间有着很亲密的关系,再加上蒂莫西故意装出来的一系列反应,让失忆的佩恩坚信,他们之前是一对恩爱的恋人。 也就是说,让佩恩彻底相信蒂莫西的原因,并不是蒂莫西的言语和表现,而是他自己本能的直觉。就像动物和婴儿一样的直觉,他们能够敏感地察觉到危险,自然也能感受到友善。佩恩从蒂莫西那感受到的,就是不能再熟悉的亲近感。 好像……他们已经认识很多很多年了…… 殊不知,这样的直觉,葬送了佩恩的一生。 解决了佩恩和自己的关系问题,蒂莫西已经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但他并不完全确信佩恩真的失忆了。 虽说他试探过,佩恩真的对百年前的事情没有半点反应,看上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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