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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忒弥斯街区 (第1/5页)
迷迭香酒吧外,拐角处的巷子,奥威尔立在巷边,他背靠落灰的墙,微垂着头,他身上穿着件黑色连帽衫,飞扬的灰尘落到衣服面上,很显眼。 奥威尔头上扣着的厚重黑色兜帽挡掉了那些墙灰,让他漆黑的头发幸免于难,也在他的眼睛上投下一片阴影。 他右手掏出火机,咔一声,杠杆被摁下,火机的喷气嘴上冒出蓝色的火苗,巷边没有路灯,昏暗的环境让它更是副微弱模样。 他赶快将火苗凑近嘴边叼着的廉价香烟,同时左手又紧护着快熄灭的蓝火,火焰就这样烧着苦辣的烟草,直到它冒出呛鼻的白烟,一端冒出红色的光。 深吸一口被点燃的香烟后,宁静的感觉袭来,之后吐出一阵白雾,他循环这个动作,直到下一支烟。 奥威尔像个寻常混混似的站在阴暗的拐角,但他视线从没忘记他这次的猎物,那个有着头漂亮罕见姜红头发的男人,利亚姆·贝斯尼克。对方是被同公司的同事强行拉酒吧来凑数的。 他简直爱死对方那头美丽的红发了,不管是发根的阴影还是在灯光下的光泽感,就连那半遮耳朵的长度在他眼中都恰到好处,它如此耀眼,可它的主人却那样内敛。 上个被他觉得美丽这般的是个右脸颊上有半边烧痕的,正准备大学考试的女孩,莉莉安。那同是这样的让他迷醉,不平的质感,暗色的疤,完美的形状与颜色……那种丑陋的烧伤痕迹在莉莉安脸上美的让他窒息,让他忍不住摘下对方的面皮。 只是她的声音并不动听,刺痛人的耳朵,他让她死去,把她变得血淋淋又恶心。 在那之前是紫罗兰色虹膜的男人阿尔瓦特,还有白化病姑娘吉莉安,先天没有锁骨的孩子埃斯特尔…… 对,奥威尔是个连环杀人狂,从五年前的1月份犯下第一个杀人案开始,一直到现在,保持四五个月犯一次案的速度,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12人,包括但不限于剥离皮肤、抽取骨骼、剐出内脏,因此也被叫做人体器官杀人魔,与他相关的案子目前都在调查中,进展不大。 他吐出最后一口白烟,觉得自己越发平静,他用鞋底蹭灭冒火光的烟头,决定转移监视地点。 奥威尔虚浮着脚步作状离开作巷边和酒吧,实则迅速从一条监控死角的,被杂物、垃圾堵塞的无法通行的窄路翻到了之前那条街道,并小跑到了迷迭香酒吧斜对面的24时便利店,继续等待观察利亚姆什么时候离开酒吧,以此推断他的部分生活规律,方便在利亚姆与他人接触最少的时候拿到他的红发,连带着头皮的红发。 对利亚姆,奥威尔自然也不缺乏调查,他了解到对方是个核保员,经济方面还可以。朋友不多,比较内向,和父母异地。是个双,喜欢长的漂亮的,也就是颜狗。他平日的生活不算多规律,但也有迹可循,身体很健康,没什么病。还算正常的一个人。 之前那件黑连帽衫也被奥威尔寄放在了几百米外的干洗店,他现在身上穿的只是件被洗的很旧的,纽扣有些掉漆的白领衬衫。 没有兜帽遮挡,他的面容目前也会暴露在镜头下了,这是张挺有辨识度的,样貌很不错的脸,五官深刻,脸部线条柔和,黑色的头发及脖,尾端有些打卷,蔚蓝色的眼睛平静无波,怎样看都不像个恶人。 奥威尔的裤兜里有些零钱,还有一把刀刃尖锐,双侧开锋的小巧蝴蝶刀,安全柄和咬柄都有层加强摩擦的皮革。它们都被衬衫的衣脚挡住。奥威尔身上没有钱包也没有手机,看时间所用的是左腕上的手表。 同样的,家门钥匙也被他藏在了个隐秘的地方,而不是携带在身上。 现在是11:23,穿着米色长袖毛衣的利亚姆独自一人离开了那个仍然闪着红蓝紫等多色灯光的地方。 一个?奥威尔瞥过快步离开酒吧的利亚姆,有些惊讶。 刚刚我离开的时候他同事已经扔下他走了? 又或者他不再管那些所谓“朋友”自己选择回家?奥威尔不动声色的想,将自己挡在超市的货架后。 在利亚姆离开后,奥威尔随便在便利店挑了几种最近热门的小包零食塞进衣服口袋就离开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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