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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玛格丽特 (第1/2页)
严文景今年四十三岁,当了半辈子花花公子。他结过婚,又离婚,膝下有一个儿子,不养在他名下。他把人生当成游戏,路过他的生命的人形形色色,偶尔有几个能入他法眼,被他当成通关奖励。他每天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地方,在公司他是严总,到酒桌上他是严老板,在朋友的清吧里他们管他叫严哥,文景……他倒是谦谦有礼风度翩翩,高挺的鼻梁上架一副眼镜,哪个都把他当人看。可惜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明明能当个备受敬仰的好人,他私心里却只想当一条狗。 S市是座年轻新潮的城市,本地的圈子在国内算是挺大。圈子里最出名的俱乐部有两家,一家叫“Hush”,另一家叫“征服”。如果再年轻十岁,他会选择名气更大的“征服”。但他现在年过不惑,在场子里坐半个点儿就感觉嗡嗡嗡吵得头疼,以后就再也没动过去“征服”的念头。如果圈子里的俱乐部都是这样,那他更乐意直接包个人。 他就是抱着这种心态来的“Hush”。“Hush”的门脸没什么特别,外面看着也很普通。里面的装修风格也很简单。绕到酒吧,里面只有零散几个人坐着说话,声音也不大。这地方看起来更像清吧。他在柜台边上挑了个地方坐下。酒柜前面站着一个男人,剃着很短的寸头,衬衫袖子折了起来,露出一节文身,看着三十多岁。严文景抬手示意,男人看了过来。 “玛格丽特。”他说。 男人乐了,笑容带点痞气,指了指自己:“我不是酒保。我是这儿的老板。新来的?…不过我还真会调酒,这杯算我请你的吧。” 男人说话很自来熟,但是不刻意。比起有意寒暄,更像是性格如此,相处起来让人觉得挺舒服。一杯酒下肚,两人就算得上半个朋友。碰杯的时候,男人说他叫陶远。这个圈子里往往彼此称呼“代号”,陶远这样的人很少见。他不躲躲藏藏,来这儿的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什么。很久以后,严文景对陶远提到这一节,当时他们俩已成了朋友。陶远和他碰了碰杯,说: “穿个西装马甲来这儿,你也挺罕见。”说着他又一乐,“你刚来那天可把我几个老熟人激动坏了,太久没见优质主了。哪知道你和他们一样的。” 严文景想当奴倒是好说。他的条件在圈子里也是一流,有颜有身材,不少人想要条能长脸的狗。可惜他不爱男人——选择对象就得少一大半。其次他还挑得要命——有钱人的脾气。陶远给他介绍过三四个女主,严文景全给挡了。今天是“感觉不对”,明天是“勉强不来”,陶远后来都干脆不给他介绍谁了。 “他妈的搞得老子好像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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