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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士与我 (第1/1页)
万金买死士,一散无复还。 在那个遥远的年代里,有人会去挑选那些年龄尚小的男孩,或从他们的穷困的父母手里买下他们,或从饥饿频死中救下他们。集中起来,与世隔绝,不教导他们世俗常识,而教导他们玩弄兵刃和毒药,不带他们领略春花雪月,却用训练磨灭他们的七情六欲。教导他们,是主人救了他们的命,是主人给他们衣食庇护,是主人派人训练他们武功,因此,他们就应该用一生的忠诚来报答。 不要舍不得金钱,要用最好的又最苛刻的资源去圈养他们。 这样,他们就成为了最好的杀伐工具——死士。 他们可以是护卫,可以是刺客,可以是卧底,也可以是军士。 他们可以是一柄长剑,一把短匕,一瓶毒药,一缕迷烟。 主人想要他们是什么样,他们就可以是什么样。 唯独不能是人。 但这一天,有一个死士,做了一点不太一样的事情。 他圆满地完成了主人派给他的任务,复命时,他的主人忽然说:“死士有功也当赏,你此次有大功,想要什么赏赐?” 他跪伏在那里,叩首说:“下奴用命来报答主人是分内的事,不敢讨赏。” “无妨,我要你讨赏你便开口照实讲想要什么。”主人说,“你为本宫完成的任务也有近百件了,是所有死士中最成器的那一个。如今要你讨一个想要的赏赐,是本宫给你的恩典,也是本宫给你的命令,你必须完成。” 久久地沉默之后,他再度叩首,回复道:“下奴斗胆,想讨一个自由身。” …… 有些人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是因为人世不公命途坎坷。 但有些人,成了流浪汉却是自作自受,自暴自弃,不知自重自爱。 柳清风,在这小小的宁安城中,便是后者的代表。 论出身,柳清风出身富户。他父亲柳金福名副其实,又多金又有福气,是这宁安城中最富庶的商户,家财万贯,还有良田千亩。母亲倒是出身平凡的填房,但刘金福老来得子,对柳清风简直是要宠到天上去,自幼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有月亮,锦衣玉食娇养着自己的幼子。 论天分呢,街坊邻居里有人传闻柳清风生而知之,三岁时不用人教就识字,五岁就能吟诗——这或许有些夸张吧,但他过目不忘又善数论的本事是真的。不管多难多复杂的的账本交给他,老掌柜要用上整整五六天才能核算清楚的账目,十岁的柳清风在一日之内就能理清看完。 不过十岁后,柳金福就不要这个儿子再沾染铜臭气了。他觉得幼子这样的天资,不如送去读书科考,得个功名不但可以和从商的长子互相依靠互为靠山,还能带着柳家的血脉更进一步,由商转仕,自此就可以平步青云也说不准。 但柳清风却没能上考场。 就在他年满十五,先生说他该去参加童试的一月前,刘金福带着夫人外出游湖却遇了水匪,尸骨无归。 立下衣冠冢,柳清风披麻戴孝,也就不能去考试了。 而柳家,也就此变了天。 柳清风同父异母的大哥早就看这个弟弟不顺眼,因为柳金福太偏心了些。 父亲一去世,长兄立刻接管家财,随后把柳清风赶出了家门,万贯家财尽数藏起来,只丢给柳清风数两碎银而已。 而柳清风呢,就这样从富家小少爷,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小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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