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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不归一 (第1/3页)
白藏尽,元英至。农种插秧后,便是进山刮罗野菜的好时候。伍橘白随他外祖母,都喜欢吃蕨菜,采摘的最好都是未开花的蕨菜。 (白藏:秋季的别称;元英:冬季的别称) 直接食用的蕨菜先掸上炉灰,用滚水浸泡一晚即可去除苦涩的滋味,嚼在嘴里便脆生生地。而腌制的蕨菜繁杂一些,需要毫不吝啬地放大量的盐,放置一月腌出后也要做些精细的工作,用水冲洗一夜,去掉咸味后再焯水食用,浇上生姜烧的酱汁,口感清爽,可以做些炖味,也可以做些小菜。 洛皎在听他讲食谱的时候眉头越来越皱,最后认真地点点头,拐上草篮就上山摘蕨菜了。 再回来的时候带了满满一篮子的紫萁。 伍橘白看看他,小狼王也看看他。他又看向那一篮子的紫萁,洛皎了然地点点头,又拐上草篮进山了。所幸这躺回来没再摘错,绿莹莹的蕨菜一根一根安放在石桌上。洛皎还给他带了一束山中的野蔷薇,是肆意飞扬的桂粉色。 他山中各式的花倒是认得齐全。伍橘白笑着拿起那束温柔的野蔷薇,把它插到廊下的白瓷瓶里头,同夏季最后一株白芙蓉郁郁摇曳。 年糕已经长成了大狗,却还是整天跟白喵喵们玩闹在一起,在这小院子里头追逐打滚。看见伍橘白望它就哒哒地凑上来要摸摸,摸完又毫不留情地转身与雪团子们粘乎。伍橘白脑子里下意识回响出了当时王阿哥打包票地跟他说,他家的狗崽子最能护主了。 他把蕨菜切成细细的段,洒上白芝麻的时候。洛皎从门口裹挟着满身的夜深寒露钻进来,抖了抖衣服上蒲公英一般的白色绒毛,才欢欢喜喜地蹭过来咬伍橘白沾着辣酱的手指。 伍橘白:…… “嗷!”小狼王痛呼一声,哭唧唧地倒在满地的白喵喵糯米团里,还一不小心压到了无辜的年糕。伍橘白笑着喂他一颗莲子糖,温声道:“我熬了粥,还有脆炸秋葵和腌蕨菜。”未了,他又补充道:“脆炸秋葵是甜的。” 洛皎这才糯糯唧唧地从地上爬起来,一下扑进伍橘白的怀里。年轻的狼王扣住恋人暖和的腰肢,在他的耳畔缠绵着低声问道:“想我了吗?” “虽然你只出去了两个时辰。”伍橘白蹭蹭他白花花的耳朵,“但我很想你。” 山中日子清闷,虽然伍橘白惯是个悠闲的人,却也不免忧心自己与洛皎以后永生的岁月会不会枯燥。他们在橘子洲头定居后,伍橘白开了家小小的医馆,也算不上是医馆,就让洛皎把外祖母小院子一直空置的西南角开辟出来,建了座药房,嘱咐乡亲们若身子有异,大可前来,不收诊金。 洛皎把容貌停在十八岁,在人间变成了鸦羽般漂亮的黑色发瞳。按照小狼王的话本子,他是个隔壁山头的命苦穷猎户,偶然有一次打猎受伤后被正在山间釆草药的伍橘白救下,便一见钟情。 伍橘白总觉得这段剧情似曾相识。后来某一天晚上他猛然想起,这是上官仪年轻时贪乐子写的一本。 干,他当年为什么会写这种鬼东西。 村镇的人虽少见断袖之恋,却仍给予了他们珍贵的尊重与祝福。洛皎把背上王阿哥给的野狍子撂下来,又把腰上苏姆姆腌的咸鱼干挂到丝瓜架子上头去。这些大多都是洛皎赶集回来时被乡亲们硬塞的。伍橘白看着少年从怀里掏出枚桃红彤彤的油桃来,咧开嘴笑的时候愈发像一个…穷猎户? “我们去不归山吧。”洛皎唤他回神,少年人的眼睛闪闪发光,“那儿的绿梅开了。” 伍橘白望着他的眼睛,便又想起那个闪烁着碎碎光点的温暖午后,庭院的白芙蓉花开锦绣,少年朝他摇着毛茸茸的大尾巴,神采飞扬地笑道:“北境有一个大大的不归山,不归山顶有绿色的梅花和温泉,抬头的时候满天都是亮晶晶的星星,夫人肯定会喜欢。” 于是伍橘白点点头,与那时一般笑道:“好。” 洛皎把年糕丢给狐狸仙和白喵团子们,伍橘白把小院的蔬菜瓜果托付给会过路打猎的王阿哥。小狼王在家边上划了一圈沙咒,就膨胀回了原形。狼这种毛茸茸的东西特别好养,除了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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