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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我会暖床,我可以拿肥皂给你洗脚啊喂……”待唐言孤傲的狐影,快要消失在视线尽头时,向军豁出去一般大喊:“喂——我喜欢你——喜欢你啊——” 从此以后,向军沦为了一个深情的笑话。他雕的那块肥皂,也不知道真被老大拿来洗脚了没有。人们只知道,他喊出的那句告白,被老大当作刺耳朵的噪音,丢到了置若罔闻的脑后。然而向军并不死心,他开始收集,与白狐老大有关的东西,用来装饰他家囚壁。 向军很快,跟倒垃圾的狱工混成了好友,经常借着出来做工的机会,各种帮忙清扫、拍人马屁,以此换取唐言丢弃的各种生活垃圾。 首先是一张糖纸。唐言还真爱吃糖,还只吃那种、包着椰奶浓心、五颜六色的水果味软糖。向军把留有糖果余味的塑料纸,贴了满墙,还分门别类,按照周一至周日,将老大喜欢的口味,罗列得井井有条。 有时候闲了,他还趴在墙上抽着鼻子乱闻,用纹身哥的话说,“跟条馋嘴哈巴狗似的”,一闻就是半晌,说是在找什么,“老大唇瓣上的余香”。别人只当他是爱老大爱得魔怔了,只有向军自己心里清楚,自己是在找什么。 后来又多了一件衣服,是唐言穿旧了的针织衫,被向军整整齐齐地抚平撑直了,贴在墙上瞻仰。有时候他还摩挲着指尖,把那破衣服摸得,像在轻触初恋情人的肌肤。 又有一回,纹身哥看了半天,没看懂向军蹲在地上,爬来爬去地搞什么鬼。他刚要跨近前来探究,就被向军伸手一阻:“别过来!我在找老大的一根头发,你别给我掀起风又飘远了,或者沾在脚底下,带得我都找不着。好不容易托了关系,从老大睡过的枕头边收集的!” 还真有如纹身哥这样的好事者,趁着向军不注意,把他宝贝的那根头发,从墙上的透明胶布里扯出、给藏了起来,就为了看他焦急的反应。结果可把自个儿给看进去了,向军跟老哥打了一架,奋不顾身,挥拳相向之狂猛,据说连狱警都拉不开。 由一根头发引发的血案,在整个监狱,传得沸沸扬扬。舆论变了风向标,由嘲讽、揶揄向军的,变为了一致的同情。 连唐言身边的人,都忍不住吹他的耳旁风:“老大……要不,咱就让那小子住过来伺候您几天试试?我看他再这样下去,非整成个神经病不可!他那贱命一条是无所谓,可他成天的这么闹,我是怕其他人,看了老大您的笑话……” 终于在向军、为头发挂彩后的第三天,绷带还没拆完全,唐言的命令,哦不,应该说是狱方的命令来了:“明天开始,你搬去1号监房住,愣着干什么!赶紧收拾你东西去!” 向军没什么可收拾的,除了向着目标、迈进了一大步的激动心情。 4.揍光我的牙?帮你口的时候,就不怕弄疼你了 白狐洞位于长廊尽头,远隔尘嚣,其陈设,完全是另一种意义上、向军没料想到的“奢华”。 这间原先只住唐言一个人的囚室,并不比普通的两人间更为宽敞,除了靠墙的一面,立着一只巨大的书架,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黑胶唱片,和一只老式的悬针唱机外,墙壁同样由简陋的水泥刷成,只配一只壁挂式便池,和唯一的,一张大床。 向军望向那张床,干净的白褥枕边,安静地放着他雕的那块肥皂。呵,那人没拿来洗脚嘛。白狐闪着厉芒的眼珠,陪伴唐言,渡过每一个黑夜。 向军笑了,厚着脸皮对唐言说:“老大,以后有我了,我给你暖床。” 唐言坐在床尾,手里捧着尼采的哲学集,抬起眼来回他一笑:“好啊,你睡这里。”说着,他伸着裸白的脚背,从床底下勾出一卷毛毯,然后随意一踢,毛毯在地上展开。 向军看了看那块为他准备的地毯,像极了铺在主人床边的猫垫。既来之,则安之,向军不介意在他正式爬上唐言的床、或者爬进他心里之前,先打一阵子地铺。 唐言这个人,不说话的时候,像猫一样安静,动起脑子来,又像狐狸一样聪明,向军知道,他必须步步为营。 他踱步走到书架前,扫了一眼、那些只有聪明人才能看得懂的书,随后将指尖,一一地抚过那些唱片。 “老大,你喜欢听谁的曲子?”向军挑出了一片,夹在指间,却不急着放进唱机里。 唐言目不离行,继续看他的书:“那要看你问的,是什么时期。” “比如,古典主义时期?” 唐言顿了顿,缓缓地合上书页,终于肯把目光,落到向军身上,不无惊讶地打量他。一个犯了事儿的囚徒,浓眉大眼,身材劲爆,没想到连脑子也很性感,不仅会雕刻肥皂,还能谈论古典音乐。不枉他进来那天,自己循着走廊、远远地瞥了他一眼,就觉得他很特别。 唐言这次的回答,算是认真:“说实话,整个古典时期,在我看来都很荒芜。我的耳朵,可能跟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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